文档介绍: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
收养人潘A,男,汉族,1944年6月27日生,住址泰顺县罗阳镇东大街号。
收养人胡B,女,汉族,1954年4月10日生,住址泰顺县罗阳镇东大街1号。与潘A是夫妻。
被收养人潘a,男,汉族,1992年11月1日生,住址泰顺县罗阳镇东大街号。现住址。
被收养人之父蔡c,男,年月日,住址。
收养人潘A、胡B夫妇于1992年11月1日在自家门口收养了弃婴(男),后取名为潘a。经有关部门同意登上了户口。从此,潘a与潘A、胡B夫妇成立了养孙子与养祖父母关系,至今已有15年多。后,潘a查找到了亲生父亲蔡c(母亲离异),就回到其亲生父身边生活至今。现双方收养关系形同虚设,经协商自愿达成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有关规定,协议如下:
一、收养人潘A、胡B与被收养人潘a经协商同意自愿解除收养关系,该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二、解除收养关系后,双方互不干涉各自的事务,养孙子与养祖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随之解除。
三、没有其他争议。
被收养人:(签字)
收养人:(签字)
被收养人之父:(签字)
时间:年月日
收养人:xx,性别:xx,身份证号:xx,住址:xx,联系方式:xx。
送养人:xx,性别:xx,身份证号:xx,住址:xx,联系方式:xx。
被收养人:xx,性别:xx,身份证号:xx,住址:xx,联系方式:xx。
收养人于xx年xx月xx日在xx处收养被收养人。双方经xx民政局登记确认收养关系,至今已有xx年。因xx,现经收养人、被收养人及送养人三方协商解除收养关系,并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本协议一式xx份,各方各执xx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收养人(签字并按手印):xx
xx年xx月xx日
被收养人(签字并按手印):xx
xx年xx月xx日
送养人(签字或盖章并按手印):xx
xx年xx月xx日
甲方: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农民(还是其他),住长葛市xx镇xx村xx组xx,女,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农民(还是其他),住长葛市xx镇xx村xx组xx乙方:xx,男,xx年xx月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