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Word格式
2
人民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1、报告范围:
(1)急性中毒造成人员死亡或中毒人数10人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2)发生重大灾情、重大交通事故、严重工伤等需要紧急救助的事件或涉及到法律纠纷的病例。
(3)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病例、霍乱暴发、流行和乙类传染病肺炭疽及其它易扩散、流行的重大疫情。
(4)发生医疗纠纷,参与人数在10人以上或者影响较大的聚集事件,妨碍医疗秩序。
(5)孕产妇死亡或病人死亡涉及法律必须要做尸体解剖时。
(6)发生医疗事故或重大医疗纠纷,或麻醉、剧毒药品丢失等。
(7)重大失泄密案及密码设备丢失、信息网络故障。
(8)贵重器材及重点要害部门大面积失窃案。
(9)大面积停电或通讯中断事件。
(10)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11)紧急手术,病人的单位领导或亲属不在时。
(12)外宾、副局长以上领导住院时。
(13)各科室中层干部、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出差、休假连续3天以上。
Word格式
2
(14)各科室接受院外任务或拟与院外协作某项任务时。
(15)职工因病新住院或院外治疗或伤亡者。
(16)收治涉及法律及政治问题的病人。
(17)外宾或兄弟医院来院参观、讲学及进修。
(18)代表医院外出参加有关会议以及本院各党派人员参加院外社会活动。
2、报告程序:
(1)特大事件(1~11项)发生后,必须迅速报告院长,并向有关职能科室报送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