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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圩镇中心学校的财产管理方案.docx

上传人:omfadaz599 2021/10/10 文件大小:1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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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1
新圩镇中心学校的财产管理方案
  一、学校设立各室负责人一名,负责各室学校财产的登记、注册、保管和收发。
  二、对学校所有财产进行全面详细登记注册,一式两份,保管留一份,交总务处一份备案。
  三、各室负责人员要切身负责,财产要统一保管,借出要做好登记,不得进入私人住宅,属工作需要,领物人要打出领条,注明价格和归还日期,到期归还时取领条,如有损坏或失落者照价赔偿。外单位借物须经校长同意,总务处签发后,保管凭条放物。
  四、各班教室和教师办公室的财产每期初登记一次,班主任和各教研组长签名。每期未清理核对,如有损坏失落的班级或个人,不仅照价赔偿。依据情节轻重,还要在期末考核中对班级和个人分别酌情扣分。门窗、黑板有损坏的`发生一起扣1分,课桌凳损坏超过5%。在新装门、窗、墙、。个人保管的财产发生一起失落、损坏、。电视机罩、微机桌每学期清选一次,否则扣1分。
  五、图书室、仪器室、电教室、体育器财室、美术室等专用室的财产一律实行专人负责,专人保管。各室要建立财产清册。一式两份,交总务处一份备查。每学期末清理核查一次,如有损坏和失落的由各专用室负责人负责,并在业绩考核中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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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学校每期添制的财产,一律实行物品购回后,先由保管员登记入册,在发票上签收后,才交校长签字,再到会计室报账。
  七、每学期结束时,总务处对各室进行一次清理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各室负责人的工作考评依据。
【新圩镇中心学校的财产管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