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景隆融尊(天津)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募集说明书
景隆资产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尊方德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联合发起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一○年九月
风险提示及对策
风险提示
意向投资者应仔细审阅下列风险因素并结合其它信息做出是否进行出资的决定。由于不可能穷尽地列出所有风险事项,下列风险因素为基金投资可能的主要风险:
企业运作:已投企业经营风险
外部环境:宏观经济调整风险
企业上市:资本市场低迷风险
基金运作:投资基金运作风险
风险对策
已投企业经营风险对策:本基金挑选行业地位高、具备核心竞争优势且成长性好的企业进行深入考察,全面分析企业每个细节,尽职调查决定是否投资,并且时刻关注已投企业动态,同时基金严格按照投资组合的理念配置资产,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
宏观经济调整风险的对策:中国经济未来10年的前景被世界普遍看好,短期可能存在调整和反复,但是长线向上的趋势不会改变,中国经济出现衰退的可能性较低。除了潜心研究宏观经济,力求把握调控拐点外,在投资行业的选择上我们会配置部分资产在防御型行业,以此抵御经济周期波动带来的影响,并避开行业周期的高点投资,将资产分阶段投入,以达到分阶段规避和分散风险的目的。
中国资本市场低迷风险的对策:中国经济整体向好,资本市场不会始终处于超低位运行,而当前低迷的市场正是定向增发建仓的良好时机。A股市场在经历2007年大涨和2008年的大跌行情后,未来两到三年出现大涨的可能性小,但出现大跌的可能性更小,市场预计在以
3300点为中心,在2200点及4500点左右震荡,在2500点~3000点附近的增发投资,市场上涨的可能性大大超过市场下行的可能性。
基金运行风险的对策:依据《合伙企业法》设立基金,参照国际惯例运行;基金资产委托全国性大型商业银行进行托管,确保资金安全;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基金管理人和发起人自身参与认购基金份额,为基金投资者共同的利益相关者。
特别声明
景隆融尊(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本基金”)是一种投资工具,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的收益预期,投资者购买本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等。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募集说明书》、《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1、本募集说明书仅供基金推介使用,最终内容以《合伙协议》为准>
<2、本募集说明书的解释权归发起人,发起人有权在本基金目的范围内进行合理解释〉
目录
释义 6
基金概要 8
第一部分基金特色 9
第二部分基金概要 10
第三部分基金运作机制 15
第四部分基金投资决策体系 18
第五部分基金收益测算 23
第六部分基金主体简介 31
第七部分基金项目储备 36
附录一:定向增发市场投资机会简介 38
附录二:《认购指南与流程》 42
附录三:《认购意向书》 46
释义
本《景隆融尊(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基金
指景隆融尊(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募集说明书》
指《景隆融尊(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募集说明书》
《合伙协议》
指《景隆融尊(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合伙企业法》
指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及规范文件
投资人/认购人
是对有意向认购本基金的有限合伙份额的投资者在签署《合伙协议》并缴纳首期认购款项之前的统称
有限合伙人(LP)
是和普通合伙人共同组成有限合伙企业的一方,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承担责任
普通合伙人(GP)
是和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有限合伙企业的另一方,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制
指在有一个以上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的基础上,允许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