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4年-公安局党委成员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2014年6月11日)
在县局党组的正确党委成员和系统党委成员的支持配合下,我分管的各项工作开展顺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不仅得到了县局和县委县政府的肯定,同时也在系统党员党委成员中树立了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这为我们今后工作的开展,尤其是群众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月19日,在的主持下召开了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会上再次强调了群众工作的重要性,并且决定于7月份开始,分两批自上而下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刘云山同志在去年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调研座谈会上所提出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活动的主要行动方针,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工作和群众工作。但是,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以及市委实施细则要求,自已在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现将自身存在问题对照检查如下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
长期以来,自己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中央已经做出决定的重大方针和政策问题认真学习,积极宣传,从来没有公开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相反的言论,更没与中央的决定、决议等相违背的行动。但是,在私下或朋友间,还是谈了一些对现行政策的看法和思考,比如说:反腐机构的如何准确定位、如何缩小贫富差距、道德滑坡等。
回顾我任所长以来,对我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意见精神、转变作风的思想和言行进行剖析:
1、我能积极贯彻落实省、州、县工商局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尽职尽责维护市场秩序,尽心尽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忠于职守,求实进取,勤政为民,廉洁奉公,以身作则,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2、我能够以身作则执行党委成员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我个人从未特殊关照过任何党委成员的竞职竞岗工作,也未为任何人说情打招呼,更未接受任何人的吃请或礼物。从未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自己和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本人能够尽最大努力严格执行党政党委成员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3、我从内心拥护《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坚决拥护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并以此严格要示自己,切实转变作风。在群众反映强烈的“车轮上的铺张”“人情消费”“职务消费”“三公”经费支出过大以及违反规定配备秘书、违规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等方面,本人都没有违规的现象和问题。但是,在开短会、讲短话、讲明白话、讲管用话方面,本人做得不够好;特别是对
所里去年底以来的文山会海现象,虽然有些想法但没有公开提出不同意见。
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在形式主义方面主要表现在:
一是在实际工作中,重视宏观多,重视微观少,关注细节不够,工作效率有待深化,工作效果有待提高。
二是工作布置多,跟踪督导少,深入检查不严,具体落实不够。
2、在官僚主义主要表现在:
在实际工作中,抓行政工作多,关心班子少,与班子同志沟通不够,没有能够完全调动班子成员集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一是学习的自觉性不高、学习的系统性不强。在抽时间和挤时间学习上还不够自觉,致使自己的学习无论从广度和深度上还嫌不足。二是学习制度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