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 地震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二)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河北省防震减灾条例》、《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河北省地震应急预案》、《廊坊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廊坊市地震应急预案》等。(三)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 行政区域内处置地震灾害及其它地震事件的应对工作。(四)工作原则。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地震灾害发生后, 各乡镇( 办事处)、各街办处和区直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自动开展前期处置工作,边实施边上报。省政府是应对全省行政区域内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的主体。市政府是应对全市行政区域内较大地震灾害的主体。区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内一般地震灾害的主体,根据灾区地震应急的需求,区级地震应急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二、组织体系区政府是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机关; 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是较大、一般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和防震减灾日常管理的领导机关。-2- (一) -- 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 1.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1 )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的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应对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区政府分别启动Ⅰ级、Ⅱ级地震应急响应, 成立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 指挥和协调全区的抗震救灾工作。指挥长: 区长副指挥长:常务副区长、区政府主管副区长,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武装部主要领导。成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应急办、市公安局广阳分局、区人武部、区预备役、区地震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区建设局、区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广阳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区分局、区环境保护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局、区水务局、区教育局、区工业经济运行局、区科技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局、区外事侨务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阳分局、区粮食局、区文体局、区广播电视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旅游局、区气象局、区统计局、市规划局广阳分局、区民宗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团区委、供电公司广阳供电部、区供销社主要负责同志。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或减少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指挥部建立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 办公室日常工作在区地震局。区人武部承担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军地之间协调工作。(2 )较大和一般地震灾害的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3- 应对较大和一般地震灾害,区政府启动Ⅲ级、Ⅳ级地震应急响应,经区政府领导同志批准,由平时领导和指挥调度防震减灾工作的-- 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转为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区地震应急工作, 支持灾区所在乡镇( 办事处)、街办处的抗震救灾工作。指挥长:区政府分管地震工作副区长副指挥长: 区政府分管地震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区政府应急办、区地震局、区民政局、区发改委、区建设局、区人武部主要负责同志。成员为-- 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根据工作需要, 可增加或减少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指挥部视灾情建立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Ⅲ级响应设在区政府应急办,Ⅳ级响应设在区地震局) 。区人武部承担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军地之间协调工作。 2.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1) 开展全区抗震救灾先期处置工作, 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指挥、协调全区抗震救灾工作。(2 )了解和掌握震情、灾情、社情、民情及发展趋势。(3) 启动应急响应, 宣布地震灾区进入应急期, 确定相应响应级别。(4 )组织震情、灾情信息发布与抗震救灾宣传。(5) 派遣成立区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 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6) 派遣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 组织和指挥对受灾人员实施紧-4- 急救援。(7 )指挥协调现役、预备役、武警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救灾。(8) 派遣工程抢险抢修专业队伍, 组织和指挥对各类重点工程和基础设施进行抢险抢修。(9) 配合市地震局现场地震监测工作队, 对灾区地震监测设施进行抢修,加强现场地震监测。( 10 )派遣医疗卫生救援队,组织和指挥伤员救治及遇难人员善后处理工作。( 11 )组织和指挥受灾群众安置,决定调运救灾物资,保障各类生活物资供应。( 12 )核实灾情,决定下拨抗震救灾资金。( 13 )组织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非灾区的乡镇(办事处) 、街办处对灾区实施紧急支援。( 14 )决定实施重点目标保护和交通管制等强制措施。( 15 )请求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派遣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协调有关市局开展对口支援。( 16 )组织灾区所在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