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燕山石化领导干部带班管理规定
燕山石化领导干部带班管理规定
燕山石化领导干部带班管理规定
制度类型:企业制度-执行类
制度名称
燕山石化领导干部带班管理规定
制度编号
QZ/YSSH.AJ.062。2014
制度文号
燕化企〔2014〕427号
制度版本
2014版
主办部门
安全监察部
所属业务类别
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专项安全监督管理
会签部门
组织干部部
生产管理部
办公室
下位制度制定者
/
审核部门
法律事务部、信息部
企业管理部
解释权归属
安全监察部
签发日期
2014年7月30日
废止说明
燕山石化领导干部带班管理规定(QZ/YSSH。AJ.062。2012)同时废止
生效日期
2014年7月30日
制定目的
提高企业应对特殊极端天气、装置非常规作业、重大活动、特殊时期的处置能力,保障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
制定依据
集团公司有关标准、企业安全管理要求
适用范围
燕山石化公司
约束对象
公司领导、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单位领导
涉及的相关制度
燕山石化总值班管理规定
业务类别
决策与综合协调管理/办公室业务/办公室工作
所属层级
企业制度-实施类
燕山石化事故管理规定
业务类别
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专项安全监督管理
所属层级
企业制度-实施类/执行类
燕山石化领导干部带班管理规定
燕山石化领导干部带班管理规定
燕山石化领导干部带班管理规定
1 基本要求
1。1 “两特”是指特殊时间、特殊作业。
公司机关部门领导日常带班(指总值班)执行《燕山石化总值班管理规定》。
1.3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
2 管理职责
2。1 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本规定的修订工作,负责对装置抢修、特殊作业(涉及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有害介质等作业,如特级用火作业)等情况二级单位领导干部带班进行检查。
2.2 公司生产管理部负责对重大工艺调整、装置开停工、非常规作业和极端气象条件下领导干部带班情况进行检查。
2.3 公司办公室负责节日、重大活动和特殊时期公司机关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及二级单位领导干部带班情况的检查;负责公司领导带班时《燕山石化公司领导干部带班记录》的管理.
公司组织干部部负责对机关职能部门、二级单位领导干部带班情况进行考核。
3 管理事项与工作程序
3。1 按集团公司要求,下列情况应由公司领导带班.
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和极端气象条件(大风、特大雨、雪、冰冻、气温急剧变化等)或不稳定事件,可能会对公司安全生产造成较大影响。
燕山石化领导干部带班管理规定
燕山石化领导干部带班管理规定
燕山石化领导干部带班管理规定
3.1.2 发生上报总部的重大安全环保生产事故或需启动公司级应急预案.
.3 三套及以上装置开、停工的重要步骤、关键节点。
政府部门或集团公司要求的其它情况.
下列情况,公司机关职能部门领导必须带班。
3。2。1 公司领导现场带班时,与带班事项相关的公司机关职能部门领导必须带班。
3。 公司办公室安排日常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