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静态评价指标
静态评价指标
(TP)
指项目的净收益抵偿全部投资所需要的时间。
投资回收期的表达式:
式中, TP——投资回收期;
(CI-CO)t——第t年净现金流量。
如果项目投产或达产后各年的净收益相等,则投资回收期可采用下式计算:
TP=K/M+TK
式中,K——方案的总投资;
M——年净收益;
TK——建设期。
投资回收期可以根据财务现金流量表(全部投资)中累计净现金流量计算求得: TP=T-1+(第T-1年累计净现金流量的绝对值)/第T年净现金流量
式中, T——累计净现金流量开始出现正值的年份。
用投资回收期评价方案时,只有把方案的投资回收期(TP)与国家规定的标准投资回收期(Tb)相比较,才能确定方案的取舍。
判别标准:
若TP≤Tb,方案可行;
若TP> Tb,方案不可行。
Tb参见《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例如:
露天煤矿: 9a; 地下煤矿: 8a;
汽车工业: 9a; 家用电器: 。
gzh:
例:某投资项目的净现金流量如下表所示: Tb=5a,试用投资回收期法评价其可行性。
-50 -130 -90 -30 30 90 150
累计净现金流量
-50 -80 40 60 60 60 60
净现金流量
0 1 2 3 4 5 6
年份
解:
Tp =4-1+∣-30∣/60=(a)
Tp <Tb=5a,所以方案可行。
(R)
投资收益率是指项目在正常生产年份的净收益与投资总额的比值,即
R=M/K×100%
式中, R——投资收益率;
M——年净收益;
K——项目总投资。
设基准投资收益率为Rb,则采用投资收益率法评价投资方案的标准为:
若R≥Rb,方案可行;
若R< Rb,方案不可行。
根据年净收益及项目总投资所包含的项目不同,投资收益率可分为以下三种:
(1)投资利润率
指项目在正常年份的年利润总额与项目总投资的比率,即:
投资利润率=年利润总额/项目总投资×100%
年利润总额=年销售收入-年销售税金及附加-年总成本费用
年利润总额包含所得税。
年销售税及附加=年增值税+年营业税+年资源税+年城市维护建设税+年教育附加
项目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
(2)投资利税率
投资利税率是项目在正常生产年份的年利税总额与项目总投资的比率,即:
投资利税率=年利税总额/项目总投资×100%
年利税总额= 年销售收入
-年总成本费用
或:
年利税总额= 年利润总额
+年销售税金及附加
(3)资本金利润率
资本金利润率是指项目在正常年份的利润总额与资本金的比率,即:
资本金利润率= 年利润总额/资本金×100%
其中,资本金是权益投资额。
(△ T p)
增量投资回收期,又称差额投资回收期或追加投资回收期,是指两个方案比较时,用投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