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纵向项目:是指以学校名义承担的国家及地方政府资助的指令性、指导性项目(必须有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批文)。
横向项目:企事业单位委托或与企事业单位合作的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项目。
湖南大学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横向项目必须由学校与合作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包括:
(1)技术开发合同:即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签订的合同。
(2)技术转让合同:即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3)技术服务合同:即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的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4)技术咨询合同:即就特定的建设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合同。
科技计划是教师和科技人员承担科技工作的基本依据
为保证计划严肃性,对列入学校计划的科技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必须严格按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未列入学校计划的项目,学校不予承认,也不作为专业职称评定、业绩考核的依据。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报告科技处,共同办理申请专利、鉴定、验收、结题等手续
纵向项目鉴定按《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执行。
横向合同项目按合同条款验收。
申请专利按《湖南大学专利工作管理办法》办理。
校科技计划的项目,自立项开始,项目组应详细记载、整理和妥善保管如下资料:
计划任务书(合同书、论证报告);实验记录、图纸、照片等技术资料;阶段小结;学术论文、研究报告、著作及技术总结;生产验证报告(用户意见);技术检测、技术鉴定、验收及评审资料等;重要函电、来往信函、会议纪要等。
以上资料在项目完成(或中止、终止)之后三个月内送校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交档案馆归档。
科技成果鉴定后,项目负责人必须及时将鉴定证书两份和鉴定资料一套送科技处登记和存档。
经登记的科技成果,将编入《湖南大学年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