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http://hb./?=bk4828 河北招警考试交流①群 225146388 为满足工作需要, 经县政府批准, 决定为献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 15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此次招聘工作在献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下,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献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二、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自愿从事辅助性工作, 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能服从组织分配; 3 、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4 、身体健康,无纹身,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年龄不超过 30 周岁(1984 年 5 月 20 日以后出生); 6 、献县户籍。(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 、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调查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 对于具有《司法从业资格证》的考生, 给予 A 本笔试加 10 分、 B 本笔试加 8 分、 C 本笔试加 5 分的优惠条件。符合岗位报考要求的复退军人给予笔试加 5 分的优惠条件。每位报名者限报一岗,不得兼报。四、招聘岗位、数量及资格要求详见《 2014 年献县人民法院辅助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 报名。 http://hb./?=bk4828 报考人员可登陆献县政务信息网( 网址: ) 下载并持《 201 4 年献县人民法院辅助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考资格审查表》( 一式两份) , 连同本人身份证(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户口本、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要求复印首页及本人页) , 近期免冠彩色 1 寸照片 6 张到报名地点报名。每人交纳考务费 100 元。报名时间: 2014 年 5 月 21 日至 2014 年 5 月 22 日报名地点: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事业股。( 二) 、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人民法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 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在献县政务信息网上公示。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 2014 年 6 月 3 日— 6 月 4 日持本人身份证到人社局七楼事业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 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笔试、面试占总成绩比例按以下方法计算:笔试占 60% ,面试占 40% ,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1 、笔试笔试参考人数与招聘计划原则上比例达到 2:1 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 按招聘岗位以参考人数 2 : 1 重新确定招聘计划并继续履行招聘程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 地点及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时间 90 分钟,满分 100 分。笔试成绩在献县政务信息网公布。 2 、面试分招聘岗位根据招聘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