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专利代理委托合同
 
委 托 方 (甲 方 )
云南中医药大学
受 委 托 方(乙 方)
组织机构
代码证
03344w
开户银行
及账号
通信地址
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号
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E-mail
E-mai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专利达成如下约定:
代理服务与义务
1、代理服务标的(甲方填写)
序号
技术或外观设计方案名称
专利类型
2、代理服务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专利申请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可专利性分析、专利申请文件撰写、提交专利申请、答复审查意见、提出申请费用减缓、提示缴纳专利年费、代缴专利年费和规费、提示无效宣告等服务。
3、合同履行期限
自本合同成立并生效之日起,至甲方收到专利授权证书或专利申请审查程序终结为止。
4、甲方义务
(1)甲方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负责;
(2)甲方指派专人与乙方联系,交接本条第1项中约定的文件;
(3)甲方应配合乙方完成发明专利实审程序中的答复审查意见工作;
(4)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代理费用。
5、乙方义务
(1)乙方指派业务对口的专利代理人履行合同义务,并及时向甲方汇报委托事务的进展情况,接受甲方的指示;
(2)乙方应对甲方拟申请专利的技术或外观设计方案进行可专利性检索、分析,向甲方提供符合实际的建议;
(3)乙方在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的过程中,应及时与技术发明人及甲方指定的相关技术人员、专利管理人员沟通,遵照甲方的意见和技术交底书,撰写符合国家知识知识产权局要求的专利申请文件;
(4)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技术交底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明专利申请书撰写,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撰写,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撰写(甲方核稿时间,双方技术讨论时间不计算在内)。乙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案之前,应先将专利申请书定稿交甲方审阅,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申报。乙方应在专利受理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专利受理通知书》送交甲方;
(5)乙方对甲方交与的技术与经营资料、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使用或交由他人使用前述资料、信息;
(6)乙方不得超越本合同约定的代理权限,实施有损甲方权益的行为;
(7)乙方免费为甲方办理专利申请费用减缓手续。专利授权后,乙方免费为甲方代缴首年年费、证书费、公告费、印花税。应甲方要求,乙方为甲方代缴首年之后的专利年费。
代理服务费用及支付办法
1、代理费支付标准:
发明专利申请 元/件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元/件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元/件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同时申请 元/件
所列代理费已包含专利申请及实质审查阶段的代理费,以及税费,即至专利授权之前不再收取任何代理费用。
2、乙方向甲方提供可专利性检索分析、技术改进建议及其他辅助性服务不另行收费。
3、代理服务费用结算与支付:
甲方按申请专利的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