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共浙江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的通知各党委(总支),校党委各部门,各群众团体: 为庆祝建党 95 周年,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根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学校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为组织关系在我校的中共正式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为从事党务工作时间满 2 年及以上的党务干部;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范围为学校党委所属的各级基层党组织。评选对象应向基层一线倾斜。二、评选名额本次将评选产生优秀共产党员 35 名(教工 25 名,中层干部比例不超过 30% ;学生 10 名)、优秀党务工作者 10 名(中层干部比例不超过 50% )、先进基层党组织 25个( 二级党组织、教工党支部 15 个,学生党支部 10 个)。推荐名额按如下原则分配: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 教工党支部数不足 10 个的可推荐本级党组织或教工党支部 1个, 10 个及以上的可推荐 2个; 学生党支部数不足 20 个的,可推荐学生党支部 1 个, 20 个及以上的可推荐 2 个。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 教工正式党员数不足 50 人的可推荐 1 名、 50 人及以上的可推荐 2名; 学生正式党员不足 200 人的可推荐1 名、 200 人及以上的可推荐 2 名。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 可在全校范围内推荐 10名, 其中本单位推荐不超过 2 名。正式党员数在 50 人以下的党委( 总支) 至多可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 1 个或推荐优秀共产党员 1 名。已推荐参评“好党员”、“好支书”的,作为本次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当然候选者。三、评选条件 1. 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 对党绝对忠诚, 认真学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 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事事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决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模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立足本职开拓进取,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育人成才中业绩显著、事迹突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弘扬正气,品德高尚,无私奉献,受到党员师生广泛认可。 2. 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和阵地意识,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热爱党务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党建工作思路清晰,成绩显著。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密切联系党员、群众,全心全意为师生党员和群众服务,受到师生的信赖和敬重,党务工作得到广泛肯定。 3 .先进基层党组织条件: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主动向中央、省委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党纪党规,切实履行抓党管党重要职责,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重视抓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 团结带领党员师生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在服务学校发展、服务社会发展、服务师生成长成才中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师生真抓实干、开拓进取, 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赢得师生的信任和拥护。四、评选程序 1 .推荐。在各党支部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和推荐的基础上,召开由各党委(总支)委员和党支部书记参加的会议,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初评产生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对象, 并在全校范围内推荐 10 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汇总表和推荐表于 5月 17 日前报校党委组织部, 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 zzb@ 。 2 .评选。在基层党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组织各党委(总支) 书记和党群部门负责人按照评选名额进行联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以各党委(总支)初评名单作为评选对象,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各党委(总支)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核,按照一定的差额比例确定评选对象,视情可在一定层面进行二次推荐。 3 .审定。校党委综合联评等情况,研究确定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名单,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在此基础上,校党委将向省委教育工委推荐全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 4. 表彰。学校将对评选产生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五、有关要求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是学校庆祝建党 95 周年的一项重要活动, 也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党委(总支)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把事迹突出、党员群众公认的优秀典型推选出来。要把推荐出来的先进典型作为“两学一做”的生动教材,深入挖掘和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