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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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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解读.doc

上传人:学习好资料 2021/10/17 文件大小:1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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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解读
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旨在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推动解决企事业单位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的资格条件不够明确、程序不够具体、不便操作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员调任工作。1问:如何理解《办法》中所称的“调任”?答:《办法》中所称的“调任”,是指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2问:哪些人属于《办法》所称的“从事公务的人员”?答:《办法》所称“从事公务的人员”,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在管理岗位上从事管理工作或者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3问:什么情况下可以调任公务员?答:以下情形可以调任公务员:(一)县(市、区)和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或届中调整时,从优化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扩大干部选拔任用视野出发,可以调任。(二)根据工作需要,自治区机关处级领导职务或处级非领导职务,设区市以下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处级非领导职务,可以调任。
4问:调任公务员的人选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答:调任人选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二)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三)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以上。(四)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五)调入市级以上机关任职的,一般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县(市、区)级以下机关任职的,一般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六)调任县(市、区)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调任市级机关科级领导职务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调任县(市、区)级以下机关科级领导职务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七)专业技术人员调入市级以上机关担任处级职务的,拟调任人员应当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调入市级机关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拟调任人员应当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调入县(市、区)级以下机关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拟调任人员应当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八)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5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