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泉州市体育中心游泳馆扩建工程
招标编号:泉施招字(2007)第80号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人: 泉州市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2007年 04月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意见
我单位受招标人泉州市体育局的委托,负责代理泉州市体育中心游泳馆扩建工程施工招标,现完成以下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聪明
联系地址:泉州市田安路星际大厦302#-304#
联系人:钟琴
联系电话:0595-28008559 22106755
传真:0595-22102275 日期:2007年04月20日
我单位的泉州市体育中心游泳馆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委托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此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我们确认。
招标人:泉州市体育局
法定代表人:王珊珊
联系地址:泉州市东湖街泉州市体育中心内
联系人:黄清良
联系电话:0595-22778798
传真:0595-22778798 日期:2007年04 月20日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泉州市体育中心游泳馆扩建工程
2
招标编号
泉施招字(2007)第80号
3
建设地点
泉州市体育中心内
4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1269平方米,投资额约400万元
5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6
质量标准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竣工验收时未能达到协议书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则承包人除了应当按照有关验收部门的要求整改,使其达到协议书规定的标准,还应按工程合同总价的3%向发包人支付违约赔偿金,由发包人直接从工程款中扣抵。
7
招标范围及内容
招标范围:包括运动员宿舍、南区看台、看台雨蓬、大门雨蓬;
招标内容: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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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 90 日历天。本工程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的开工日期为准。中标人在签订承包合同后应当配合招标人办妥施工许可证,因招标人原因影响施工许可证办理,从而影响工程开工的,工期应予顺延,因中标人原因而逾期未办妥施工许可证,则中标人自负责任。
本工程竣工日期以中标人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为准,但需修改后才能达到验收要求的,应为中标人修改后提供招标人和有关部门验收通过的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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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财政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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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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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合格条件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第6章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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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含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造价和最高控制价),应于 2007年6月13日9:00至18:00时以书面无记名的形式传真至:0595-22102275向招标代理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将修改、澄清文件内容通过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和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予以澄清,请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应于 2007 年 6 月 14 日9:00至18:00时到泉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向招标代理不记名领取答疑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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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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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数额和提交方式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2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于2007年 6月 29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由投标人企业所在地开户银行的基本帐户汇到招标人的帐户,开户名:泉州市体育局,开户银行:建行丰泽支行,帐号:350656008223023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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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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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三份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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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提交
地点及截止时间
资格标、商务标文件于2007年7月2 日9时00分以前(招标人于2007年7月 2日8时00分开始接收)送至泉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将被拒绝。
收件人: 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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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地点
开始时间:2007年7月2 日9时00分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