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 25 ※说明及注意事项※通用材料以入国目的分类的签证所需材料?以入国目的分类的签证所需材料,根据各领事馆管辖地区的不同,可能会要求不同的签证所需材料。因此,在申请签证之前,请参考当地管辖领事馆的网站或电话咨询。* 我馆代表电话: 0532)8897-6001 ?请详细填写签证发给申请书。委托他人申请签证时,请申请人本人确认好所需材料,并仔细填写申请书内容之后亲自签名。?签证的申请材料在没有单独标注有效期的情况,自签证申请之日起 3 个月内有效。?签证审查过程中,如我馆认为有必要,可能要求您提交补充材料。?申请签证时,对递交虚假材料者将实行入国禁止、限制发给签证处罚措施或移交公安机关调查,敬请注意。?签证发给申请表< 彩色照片( 3× 4cm )1张> ?护照、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者和同行家属一起申请签证时,需提供户口本等家属关系证明材料签证申请以户籍管辖领馆区域申请为原则< 本领馆管辖区域: 山东省> ?商务(C-3-4) 签证:公司所在地管辖领馆申请?交换学生(D-2-6) 签证:学校所在地管辖领馆申请?需要确认所属公司的签证:在公司所在地管辖领馆申请* 法人企业代表及管理人员的在外同胞签证( F-4 )等?签证发给认证书持有者可以在全中国内的领馆申请?其它种类的签证申请人:请参考签证所需材料的『签发对象』申请上述以外的签证, 非山东省户口者, 须提交在山东省内 3 个月以上居住的证明材料?居住证,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对账单等证明材料?外国人则可提供剩余有效期 3 个月以上的居住许可等证明材料 2 短期签证 、公务(A-1, A-2, A-3) 签证 4- 3. 医疗观光(C-3-3/G-1-10) 签证 2. 中国青少年休学旅行团免签入境(B-2) 4-4. 短期商务(C-3-4) 签证 3. 临时采访(C-1) 签证 5. 短期就业(C-4) 签证 4. 短期访问(C-3) 签证 (D-2) 签证* 仅限交换生 4- 1. 短期一般(C-3-1) 签证 (D-10 )签证 4-1- 1. 参加各种活动及友谊赛、会议等 8. 会话指导(E-2-2) 签证 4-1- 2. 韩国国民的外国籍配偶及子女(非居住目的) (F-2) 签证 4-1- 3. 亲戚访问, 邀请亲戚参加婚礼者 9- 1. 韩国国民的未成年子女(F-2-2) 4-1-4. 家属死亡, 看护病人等 9- 2. 拥有永久居住资格的配偶(F-2-3) 4-1-5. 技术教育 10. 结婚移民(F-6) 签证 4-1-6 . 短期语言研修 10- 1. 韩国国民的配偶(F-6-1) 4- 2. 旅游观光(C-3-2) 签证 10- 2. 养育子女者(F-6-2) 4-2- 1. 团体观光签证 1 (F-3) 签证 4-2- 2. 作为免签入境休学旅行团领队的旅行社职员 4-2- 3. 个人旅游担保签证 4-2-4 . 个别观光签证目录 3 12 . 短期访问(C-3) 签证 16. 企业投资(D-8) 签证 12-1- 1. 有效期限 1~3 年短期访问(C-3-1) 17. 驻在及企业投资的同伴家属(F-3) 签证 12-1- 2. 有效期限 3年旅游观光( C-3-2 )18. 访问就业(H-2-1) 签证 12-1- 3. 有效期限 5年旅游观光( C-3-2 ) 18 - 1. 获得大韩民国国民邀请者( H-2-1 )等 12-1- 4. 有效期 3年同胞访问( C-3-8 ) 18- 2. 访问就业抽中者(H-2-5) 1 3. 持有在外同胞签证的家属(F-1) 1 8-3. 访问就业期满出国者(H-2-7) 13- 1. 在外同胞签证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F-1-9 ) 1 3-2. 未成年留学生的父或母(即将入高中以下教育机构或在读)( F-1 ) 14. 在外同胞(F-4) 签证 (D-7) 签证其他 2. 再入国许可期限延长 3. 两次签证( 2 次有效) 4. 加急签证 5. 换乘观光免签入境制度多次签证 4 1. 外交、公务(A-1,A-2,A-3) 签证 1-1. 短期外交、公务签发对象邀请人需准备的材料申请人需准备的材料 1. 执行公务, 参加国际比赛、国际会议的人员( 持有外交、公务或因公普通护照) 2. 政府行政机关及地方自治团体最高负责人邀请的与所主管业务有关的人员 3. 中央行政机关的下属团体, 地方议会, 地方教育委员会, 地方教育厅等机关的最高负责人邀请的与所主管业务有关的中国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的公务员①邀请函原件②事业者登录证明原件(政府部门邀请时免交) * 与持有因私护照的人员一起申请签证时,按因私护照入国目的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