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案例分析7:生态伦理
课程简介申请书负责人教学队伍课程改革与建设规划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教学大纲
教学课件课程教案案例分析讨论题思考题教学参考书目录课程改革与建设总结首页
今天是: 2010年1月29日星期五
案例1 案例2 案例3 案例4 案例5 案例6 案例7 案例8 案例9 案例10
案例分析7:生态伦理
美国哥伦比亚的卡里市法庭此前曾审理过一起“虐待植物案”。该案的被告是家庭主妇娜美莉·托斯卡,原告是当地园
艺爱好者协会主席居里·汉威。汉威指控托斯卡太太半年多以来,虐待120株品种极为名贵的花草树木,不浇水、不施肥,
致使这些植物全部枯萎。不但如此,托斯卡太太还故意用刀砍或是火烧这些草木,使它们变成残枝败叶。法庭提审时,
面对作为物证的枯死的花草,托斯卡太太哑口无言,供认不讳。主控官阿朗·李维拉在法庭上说:“我们需要向人们显示:
任何人皆不可如此虐待生存着的,对人类有益的东西,即使是一株植物,因为它是有生命的。”最后,法官判决托斯卡太
太坐牢6个月,并在出狱后到一个植物培植场义务劳动一段时间。①
20世纪40年代,生态伦理的先行者们早慧的思想仍是曲高寡合、难入主流,尽管濒临失衡的地球迫切需要一种能平衡
人与自然关系的全新的道德意识,然而,囿于西方传统哲学价值观的主流哲学家或伦理学家对此却置若罔闻。个中原
因,正如史怀泽所言,“动物保护运动从欧洲哲学那里得不到什么支持。在欧洲哲学看来,同情动物的行为是与理性伦理
无关的多愁善感,它只有很次要的意义。……即使在支持动物保护运动的地方,欧洲哲学也试图坚持这种原则立场。它
不能断然迈出决定性的一步,承认善待动物与善待人类是绝对相同的伦理要求。”②当代哲学家纳什也指出,“传统的道
德哲学很少关注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那些认真思考了动物和自然客体的道德地位的哲学家,往往采取笛卡儿的方式,
目的在于把它们排除在伦理学的范围之外。”③
直到20世纪60年代,日益加剧的环境问题直接威胁到人类的现实生存,这种严峻的生态形势终于唤醒了执迷于工业文
明成就的现代人的生态意识,使他们深刻地认识到:自然界不是人类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原材料供应基地,它是人类
生息、繁衍的基础。在此背景下,生态伦理思想在民间社会得到了广泛传播并获得一定程度的发展。60年代后期,在大
规模环境保护运动的推动下,环境保护开始从民间话语层面向意识形态层面转化,并逐渐成为各种社会批判思潮共同关
注的焦点问题。这一时期,生态学理论也获得了重大的突破。这一切,均为生态伦理学的诞生作好了必要的理论准
备。1975年,以美国哲学家罗尔斯顿(Holmes Rolston)《存在生态伦理学吗?》一文的发表为标志,生态伦理思想进入
了一个理论体系建构的阶段。
生态伦理学作为在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哲学反思中应运而生的一种革命性伦理思想,它的根本任务是为当代环境保护实
践提供一个广泛的伦理共识与可靠的道德基础。其首要特征就是扩大了人类的道德责任范围,将道德关怀的视野从人拓展
到整个自然界,研究人对自然的伦理关系,以及受人与自然关系影响的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正如罗尔斯顿指出的那
样,生态伦理学是一种新的伦理学,它以生态科学的环境整体主义为基点,依据人与自然相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