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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流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为了给员工创造一个良好和谐的办公环境,经公司高层认真研究决定,自本日起实施以下规章管理制度,以期各位同仁遵守。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八小时工作制;
2、公司作息时间:
上午8:30---12:00办公;
下午13:30---18:00办公。
二、休息日:公司每周六、周日休息。(可依据工作需要选择串休。)
三、出勤: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元,(超过一小时扣半天工资)月累计迟到、早退三次者按旷工一次处理,扣罚20元,旷工三次者视为自动离职,不予结算任何工资。
四、请假:员工请假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休假,同时,不予结算假期内薪金,如有紧急情况员工本人应亲自向总经理汇报审批,不可以发短信或转告的形式请假,未经批准缺勤者均作旷工处理。(详情请见《章程》)
五、加班:根据工作需要,员工的工作未完成,应主动加班予以完成,薪金根据公司总体业务调整,给以奖励,不按点、日加班计算。
六、公司推行礼貌接待,接电话按规范用语:“您好,东莞市流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接待客户用语:“您好,请问找谁?”,不讲粗话和讲有损公司形象的话,违者罚款5元。
七、上班时间内,举止文明,应着装整齐,大方得体,保持个人卫生干净整洁,不可着奇装异服,不可污头垢面,违者罚款10元。
八、称谓:员工之间在称呼对方时,不可直呼对方名讳,违者罚款5元。
九、上班时间内,员工一律不准酗酒、不准食用异味重的食物,如:葱、蒜等。违者罚款10元。
十、坚守岗位,上班期间不得随意离岗、闲聊、睡觉、吃零食、大声喧哗,违者罚款10元。
十一、员工必须保持手机在24小时开机,做到随叫随到,如因特出情况手机无法接通,员工应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汇报,同时告之在30分钟内能联系到其本人的电话号码,违者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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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员工外出需详细填写出门记录,不可代填,填写不明或不实者,一经发现罚款20元。
十三、员工不许在公共办公区域吸烟,如吸烟应到指定地点楼梯口、厕所、走廊,(客户在除外),违者罚款5元。
十四、上班时间内,不得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阅读非工作需要的书籍和报刊,严禁工作时间下载电影、上网聊天(工作除外),违者罚款10元。
十五、上班时间内,严禁打牌,赌博等(集体活动外),一经发现罚款100元。
十六、上班时间内,不得带领与工作无关的人进入公司,违者罚款5元。
十七、员工应自带水杯,不得私自使用公司纸杯(客户在除外),违者罚款5元。
十八、对上级下达任务不执行或消极怠工者,部门管理者应处以相应处罚。
十九、同事之间相互关心、协助,须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员工之间发生争吵、斗殴等不良事件,将对双方处以200元罚款并给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二十、公司内部电话应充分发挥其作用,绝不允许使用公司电话打各种声讯电话、私话,如员工需要打长途应先登记,违者罚款10元。
二十一、员工应在每天早晚做好个人工作区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电脑、桌面、书籍等相关物品)值日生搞好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工作,做到地上无土,墙上无灰,窗明几净,违者罚款10元。
二十二、凡借阅公司书籍,光盘及基本资料,一律由部门经理或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