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全区企业服务指导意见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帮助企业克服困难、健康发展,推进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奋力实现新一轮赶超发展,区委、区政府决定,2012年在全区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现新一轮赶超发展、建设经济文化强区和争创强势市区为目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切实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营造积极支持企业、主动服务基层的良好环境,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活动内容 “企业服务年”活动要从解决存在问题、克服当前困难、支持企业发展出发,急企业所急,帮企业所需,解企业之难。各部门、各单位作为活动主体,重点为企业解决在政策引导、资源整合、规范执法、融资投入、科技创新、市场开拓、人才培养、深化改革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加强“三个标准化”建设,解决行政效能不高的问题。(由区行政审批中心管理办公室、物价局负责,各对外服务窗口部门、单位参与) “和谐政务、满意服务”品牌创建活动。通过加强基础服务标准、质量服务标准、管理服务标准和工作范围标准四大体系建设,努力实现服务质量目标化、服务方法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的工作目标,11月份完成行政服务保证体系验收工作。
“一费制”收费政策。对进厅涉企收费项目进行全面理顺,4月底前实现收费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收费渠道公开。按照“最低收费”原则,深化收费管理控制,减少收费自由裁量权,规范收费行为,6月份全面施行涉企收费标准化。 。统一规划设计,年内开通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等功能,做到对行政审批和非行政审批项目办理全过程的有效监察。 (二)严格规范行政行为,解决企业负担重的问题。 。(由区物价局负责,区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劳动局、卫生局、安监局、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单位参与) ⑴全面梳理各项收费。2012年不再出台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对上级规定取消和停止的4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及降低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降低的坚决降低,有上下限的坚决按照下限收取。继续加大减免缓收费政策的落实力度,对部分涉企收费项目实行免征、暂缓征收、降低标准征收。 ⑵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查纠相关部门和单位、各类协会及中介组织涉企收费行为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按照文件规定应降低而未降低标准收费、应减免而未减免收费等问题,切实降低企业发展成本。 ⑶清理规范各种庆典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对可以撤销的项目,坚决予以撤销;凡内容相近相似可以合并的项目,一律予以合并;对推动工作有重要作用确需保留的项目,要提供依据并说明具体理由。清理规范工作期间,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得举办新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区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举办的各类涉企培训班一律暂停收费。
⑷减轻企业劳动缴费负担。允许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由于生产经营发生困难,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可以向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