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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效力区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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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效力区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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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页眉... 页脚. 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区分《工人日报》( 2011 年08月02日06版) ■纪荣凯●纪荣凯观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往往会在一份协议中同时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义务,这常导致人们产生一种模糊的认识,认为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没有什么区别,实际上两者是不同的法律概念。实践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往往会在一份协议中同时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义务,比如订立一份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这常导致人们产生一种模糊的认识,认为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没有什么区别,两者是一回事,实际上两者是不同的法律概念。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的联系与区别保密协议是指用人单位针对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签订的要求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协议。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10条第 3款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竞业限制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是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书面协议。从以上两者的概念可以看出,竞业限制是保密的一种手段,通过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可以减少商业秘密被泄露的概率;保密是竞业限制的目的,竞业限制主要是为了督促离职后的员工并采取一定的手段强制其履行保密的义务,从而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但是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也有明显的区别:( 1)保页眉... 页脚. 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不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另外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均有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这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忠诚义务,如果因为泄密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得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 而竞业限制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没有约定就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2)劳动者承担保密的义务仅限于保密,并不限制劳动者的就业权;而竞业限制义务在一定范围、地域和期限内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 3)劳动者履行保密义务的期限较长,只要商业秘密存在,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就存在;而竞业限制期限较短,按照《劳动合同法》第 24条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 2年。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放的保密补贴不同于竞业限制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 23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目前越来越多的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条款无疑极大限制了劳动者离职后的就业范围,如果用人单位在签订协议时附加说明日常工资就包括了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在劳动者离职后不给予另外的经济补偿,会使劳动者处于不利的位置,故本条有关竞业限制补偿金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的规定,意在让劳动者在具备一定经济条件的基础上去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劳动合同法》第 23条的规定包含着三层的意思:( 1)竞业限制补偿必须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支付,不能约定包含在工资中,如果用人单位未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