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上寨乡中学
学生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学校政教处,校团委对学生社团管理的要求,规范学生社团的建设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社团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接受学校政教处的管理和指导,学生社团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活跃校园文化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第二章 学生社团
第三条:学生社团必须依照本条例和学校社团联的其他规定社团章程。社团章程对社团、社团的工作人员,社团的会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章程是各社团的基本规则,需遵循严谨、合理、全面的原则制定,
第五条:学生社团的章程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学生社团名称
2、性质和宗旨
3、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4、组织机构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
5、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
6、章程的修改程序逻辑,纪律等其他有关事项
第六条:各社团的章程不得与本条例有抵触,如有抵触以本条例为准,
第三章 负责人
第七条:各学生社团应有明确的负责人,实行社长或主席负责制,各社团章程应对负责人需具备条件,拥有的权力和应尽的义务作明确规定,
第八条:各学生社团负责人是其社团内部组织机构的最高管理者和代言人,
第九条:负责人的产生应民主选举,报社联会审批,特殊情况下也可公开招聘,
第十条:校团委有权对各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负责人社团工作出现严重问题,撤消负责人资格由社团重新民主选举。
第四章 学生社团活动
第十一条:各社团不挂靠社会上的社团,不得跨校,如各社团认为确有必要,须提出书面申请,由校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社团活动必须经过学校政教处、校团委审查批准,
第十三条:社团活动以丰富课余生活,提高同学素质,创造优良的文化艺术,体育,学术气氛为目的,
第十四条:各社团应确立固定的常规活动,定期组织会员
活动或在认为适当的时候举行活动,
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