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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考考试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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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深圳市考考试规则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 网上实名注册用户。未注册的人员须登录考生服务系统实名注册新用户, 并如实填写本人真实信息; 已注册过的人员不得重新注册, 应使用原有用户报名,并更新本人手机号码等最新信息。 2. 网上选报职位。报考人员应在 201 4年12月23日 10:0 0至 201 4 年 12月 29日 17:00 期间, 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登录考生服务系统选报职位。 3. 网上缴费。选报职位成功的报考人员应在 2015 年1月4日 10:00 至 2015 年1月8日 17:00 期间,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登录考生服务系统进行缴费。考试费为 45元/科/ 人。 4. 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 2015 年1月 21日 10:00 后,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登录考生服务系统打印准考证。(三) 注意事项。 1. 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 并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职位要求进行报考。报考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且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2. 报名时不作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 一经查实, 即取消考试或聘任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试行) 》予以处理。 3. 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选报职位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和确认或未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均视为放弃报名。 4. 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 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5.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 指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 须与职位要求一致。具体请参照本公告附件 4。 6.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以及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实行考试费减免政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 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 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申请减免;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 凭家庭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申请减免。考试费减免由深圳市考试院审核确认及办理减免手续。三、笔试(一)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按不同职位分别设置,具体如下: 1. 市直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A类); 区直机关和各街道办事处综合管理类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B类)。 2. 行政执法类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行政执法素质测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行政执法类( 社会保险) 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社会保险执法素质测试;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行政执法类( 税务经济) 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地税执法素质测试;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类( 食品安全) 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食品安全执法素质测试, 行政执法类( 特种设备) 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特种设备执法素质测试。 3. 公安机关警察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素质测试。 4. 监狱戒毒管理机关警察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司法素质测试。 5. 深圳市气象局专业技术类( 气象预报) 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气象专业素质测试; 深圳市气象局专业技术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