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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之中学第四届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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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之中学第四届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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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绩溪县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适之中学活动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深入学****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坚持育人为本,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对中小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弘扬民族精神;要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培养中小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充分展示中小学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活动主题
本届艺术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展演活动要围绕主题,展现我校中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
三、组织领导
组 长:周千方
副组长:许道炎 程顺如
成 员:胡世东 胡宏忠 章毓中 唐卫华 胡 建 张裕国 张从华 胡骥
程利光 各班班主任
四、项目与分组
(一)项目分类
展演活动项目分为两类: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
(二)对象与分组
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适之中学七、八、九三个年级的所有学生。
时间安排
展演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1年12月—2012年3月
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要求每位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主要活动有:
摄影作品展
绘画作品展、
书法(篆刻)作品展
注意事项:
①、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
②、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响原貌。
③、作品需注明作者的姓名,班级、作品名称、创作时间。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纸注明。
④、已发表或已获市级以上奖项的作品不得参展。
⑤、绘画作品包括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等,尺寸均不超过对开。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
⑥、对于获奖作品,可由校方推荐,参加绩溪县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⑦、书法字体不限,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
⑧、艺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
⑨、学校组织有关人员对作品进行公平公正的评审,评出作品的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第二阶段:2012年3月—4月
各班级根据实际情况,参加学校组织的文艺汇演,学校组织评委进行现场评奖。
如:1、大合唱比赛
2、校园剧(课本剧)表演
3、器乐节目
4、舞蹈节目
注意事项:
①、合唱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歌曲,时间不超过8分钟。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时间不超过5分钟。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时间不超过5分钟。
②、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时间不超过9分钟。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时间不超过6分钟。
③、舞蹈表演人数不超过36人,时间不超过7分钟。双人舞或三人舞时间不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