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双椿铺镇畜禽规模养殖场管理责任书二○一五年四月-2- 畜禽规模养殖场(户) 管理责任书为了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确保我镇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维护社会稳定。双椿铺镇防疫小组( 以下简称甲方) 和畜禽规模养殖场(户)( 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以下管理责任书。一、甲方责任: 1 、提供合格的防治重大动物疫病的疫苗和常规疫病预防疫苗, 所提供的疫苗全部来自于省财政厅、省畜牧局招标确定的生产厂家,并经畜牧管理部门主渠道供给。 2 、提供免疫计划、信息、技术、咨询等服务;按照农业部、省市县重大动物疫情控制委员会的要求, 严格执行畜禽疫病防治计划与强制免疫规划,对养殖场提供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等。 3 、加强疫情监测:每年对规模养殖场进行两次以上疫病集中监测, 以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观察、血清学检查为主。 4 、加强防疫监督:按照省、市、县规定对饲养、经营畜禽的单位和个人加强监督管理, 加强检疫, 尤其对流通环节的畜禽及其产品严把检疫关, 严禁疫区畜禽及其产品流入我镇,严防疫情传入。 5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及时上报镇及县主管部门,由县重大动物疫情控制委员会启动应急预案, 成立专家组对疫病进行诊断,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采取强制免疫、-3- 扑杀等措施。二、乙方责任: 1 、加强饲养管理,完善生物安全措施:畜禽养殖场严禁散养和放养, 养殖场的选址、设计等要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规定; 禁止畜禽混合饲养; 水禽、旱禽要分开饲养; 实行全封闭的饲养管理, 实行全进全出的饲养方式; 建立严格的清洁和消毒制度, 定期消毒; 病死畜禽及粪便、垫料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2 、完善防疫措施:定期对饲养畜禽进行免疫接种,非强制免疫接种所用疫苗不在甲方处购买的需到甲方备案方可使用, 强制免疫接种所用疫苗由辖区防疫小组凭防疫档案免费提供。 3 、严格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疫情,应在 2 小时以内向甲方报告。同时, 严格疫情保密制度。未经农业部对外公布的疑似疫情和确诊疫情及相关资料, 一律不得擅自对外公布。 4 、必须建立严格的养殖场管理档案,建立健全免疫记录、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记录、用药记录等制度, 严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