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工程签证管理流程
一、目的
严格工程的现场管理,规范工程签证行为,加强工程管理的计划性。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地产集团及下属项目公司。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开发项目的图纸工程量以外的,涉及到工程价款调整的经济签证。
三、职责分工
集团工程管理部、审算室对本管理办法有按照专业管理的要求对工程经济签证具有审查权。
施工现场签证拥有执行权,承担现场签证公平、公正、合理的责任。
四、工程签证管理
工程管理过程中,应明确经济签证和隐蔽工程、分部(项)工程验收签证的管理,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经济签证应与隐蔽工程、分部(项)工程验收签证分开管理,经济签证单独办理归档并由我公司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作为结算调整的依据(没有我公司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的签证不作为结算调整依据)。隐蔽工程、分部(项)工程验收签证只作为技术归档资料,不作为工程结算依据。此项规定应在合同中注明。
在工程进行的各个阶段,对与图纸工程量不符的需进行工程价款调整的工程量,应由完整的现场记录并及时办理工程签证,有条件的尽量采用照片或录像记录现场的实际情况。
经济签证在现场工程量完成后7日内,由施工单位报给分管工程师与监理公司审核。在监理公司审核的基础上,经济签证由分管工程师和审算员共同进行签证工程量丈量、审核,并经项目工程负责人签字生效。工程经济签证要求15工作日内办理完毕,逾期不予办理。
签字确认的经济签证由项目工程部负责人、审算员分开归档管理、备案,工程结算时经双方核对后,作为结算依据。每个施工单位的经济签证独立编写顺序号。
经济签证原则上不得改动,如确因签证不合理需要调整时,应向项目公司总经理提交书面报告,批准后会同专业工程师、监理公司、审算员共同进行调整。
只涉及签证工程量,不得涉及价格。
工程签证内容应明确签证原因、内容、数量、时间等,如需要附简图的,必须附简要图纸。
、随时落实、随时签证,如因施工原因不能实施签证的,在工程签证发生后一周未办理签证的,不再办理签证。此项条款应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注明。
,一律采用大写,防止涂改及作弊现象。需办理经济签证的现场停水、停电应与施工日志记录相符。
,施工日志应做好停工记录,内容应包括人员数量、设备状况、施工材料及停工原因。
,项目工程部负责人、审算员各存一份原件。签证要求字迹工整、线条清晰,数据明确。对一些字意含糊不清、数据标注不明确、辨认有困难的经济签证,工程结算审核人员有权退回也有义务退回另行签证。
现场管理人员应与审算员紧密配合、加强沟通,明确套用结算定额包含的施工范围及内容,防止工程量重复计算,如有异议,审算员必须到施工现场进行审核。
大型工程经济签证必须事前上报项目公司经理,并经项目公司经理认可。
对于大型工程经济签证必须事前上报集团工程管理部、预算室,预算室接到汇报后于7日内给与明确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集团工程管理部、预算室应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发现有未按规定办理签证的情况,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七、本流程总负责人
集团工程管理部
八、本制度的初始输入及最终输出信息
工程签证单
工程结算调整
经济签证的审核
施工现场出现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