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三章公共政策与政策分析
第三章公共政策与政策分析
第一节公共政策与政策分析概述
一、公共政策的含义、类型和作用
1、公共政策的含义
美国学者伍德罗·威尔逊(Woodrew3>.Wilson)认为,公共政策是由政治家即拥有立法权者制定的,而由行政人员(国家公务员)执行的法律和法规。(参见伍启元:《公共政策》上册,第4页,台北,商务印书馆,1985)
哈罗德·拉斯维尔(Harold )
在政策科学创立阶段曾经提出,公共政策是“一种含有目标、价值和策略的大型计划”。(转引自林水波、张世贤:《公共政策》,8页,台北,五南出版公司,1982)
美籍加拿大学者戴维·伊斯顿(David Easten)认为“公共政策是对全社会的价值作权威性分配”。(转引自伍启元:《公共政策》上册,4--5页,香港,商务印书馆(香港)公司,1989)
托马斯·戴伊(Thomas )认为“凡是政府选择做的或选择不做的事情就是公共政策”。([美]托马斯·戴伊:《理解公共政策》,1页,美国,培生出版公司,1975)
罗伯特·艾斯顿(Robert Eyestone)在《公共政策的思路:对政策领导的研究》一书中指出,“从广义上讲”,公共政策就是“政府机构与其周围环境之间的关系”。
理查德·罗斯(Richard Rose)在《英国的政策制定》(1969)一书中提出,不该把公共政策只看作某个孤立的决定,而应把它看作由“或多或少有联系的一系列活动所组成的一个较长的过程”,以及这些活动对有关事物的作用和影响。
斯图亚特·内格尔认为,“公共政策就是政府为解决各种各样的问题所作出的决定”。([美]斯图亚特·内格尔:《公共政策:目标、手段与方法》,1页,美国,圣·马丁出版社,1984)
叶海卡·德罗尔在《公共政策再审查》(1989)一书中指出,政策制定作为“在指导社会行动的两个主要方案之间进行选择的自觉性意识”
詹姆斯·安德森(James )认为,“公共政策是由政府机关或政府官员制定的政策”;而“政策是一个有目的的活动过程,这些活动过程是由一个或一批行为者,为处理某一问题或有关事务而采取的”。(《公共决策》,1979年第2版)
台湾学者伍启元先生在《公共政策》(1985)一书中提出,“公共政策是政府所采取的对公私行动的指引;公共政策是将来取向的;公共政策是目标取向的;公共政策是与价值有密切关联而受社会价值所影响的;公共政策是由政府或有决策权者所采取或选择的;公共政策是具有拘束性而受大多数人接受的行动指引。”
张成福等人认为,公共政策是公共权威当局(是指对公民个人的行动或私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行为具有治制权和合法权的机构),为解决某项公共问题或满足某项公众需要,所选择的行动行案或不行动。
参考国外内学者的看法,我们在界定公共政策时比较赞同如下观点:公共政策是国家(政府)执政党及其他政治团体在特定时期为实现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目标所采取的政治行动或所规定的行为准则,它是一系列谋略、法令、措施、办法、方法、条例等的总称。
公共政策具有如下四个基本特征:
第一,公共政策由特定的主体(国家或政府、执政党及其他政治团体)所制定及执行。它是一种公共决策,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与个人决策、企业或市场决策不同,具有法定的权威性。
第二,公共政策具有特定的价值取向,要实现特定目标或目的,政策主体尤其是执政党和政府总是试图通过制定和执行政策来实现自己的价值目标。同时,政策总是在一定的时期内起作用,具有很强的时效性。
第三,公共政策是政府为解决特定社会问题以及调整相关利益关系而采取的政治行动,是与谋略、法令、措施、办法、规定等密切相关的政治行为。公共决策是一种政治过程,按照政治的程序和原则运转,这又明显区别于企业或市场决策。
第四,公共政策是一种行为准则或行为规范。它总有具体的作用对象或客体(即目标团体),规定目标团体应做什么或不应做什么,鼓励或限制这些团体去做某事。政策作为一种规范或准则,带有强制性,必须为目标团体所遵守。
2、公共政策的类型
(1)根据政策对社会和有关人们之间关系的影响,可以将公共政策划分为分配性政策、管制性政策、自我管制性政策和重分配性政策四种类型。
(2)从政策层次的角度,可以将公共政策划分为总政策、基本政策和具体政策三种基本类型。
(3)按照所涉及的社会生活领域及其问题的不同,可以将公共政策划分为政治政策、经济政策、社会政策和文化政策等类型。
3、公共政策的作用
(1)公共政策集中反映或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愿意,是执政党、国家或政府进行政治控制或阶级统治的工具或手段。
(2)公共政策作为执政党、国家或政府的公共管理手段,服务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文化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