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环境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各部室、区队:
为贯彻落实山丹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公司积极响应,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环境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为了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序进行,特编制本整改工作方案,下发给各部室、区队,请高度重视,严格执行,确保本次整治活动的顺利完成。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确保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成立环境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经理 党委书记
副组长:机电副经理
成员:总工程师 生产副经理 安全副经理 经营副经理
党委副书记 机电动力部长 通风灭火部部长
安全管理部部长 生产技术部部长 党群工作部部长
经营管理部部长 机动部全体人员及相关区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电动力部,机电动力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指导思想
根据环保管理的相关要求,为彻底清查和整治建设项目环境风险隐患,有效预防、控制和应对因不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不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不健全环境安全风险应急处置措施及制度等原因引发的污染、生态破坏事故发生,公司动员各部门、区队全员统一思想认识,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落实,将开展环境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到每个员工,提高全员的素质和环境安全意识,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为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总体目标
通过全员开展环境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使环保工作在全公司范围内覆盖,实现全员保护环境和监督环境保护,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环境事故发生,确保我公司环境安全。
四、整治范围
公司范围内涉及环境安全风险的区域、机房、设备设施。
五、排查整治重点
锅炉废气排放环境风险防范。
矸石堆放滑坡、着火环境风险防范。
储煤场扬尘环境风险防范。
工业污水涌水量突增环境风险防范。
生活区、工业区火灾环境风险防范。
六、时间及任务安排
(一)自查阶段(2016年4月1日至4月30日)
根据山丹县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对我公司存在的环境风险源进行清查,主要对排查整治重点中的各项进行详细检查,对存在的风险隐患和漏洞及时整改处理。
(二)整改阶段(2016年5月1日至10月15日)
1、环保主管部门对查出的隐患风险、存在问题,逐条逐项按照环保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整改标准及计划方案。
2、环保主管部门对本次查出的隐患风险、存在问题,建立管理台账,严格按照四定原则督促落实整改,并严格执行销号管理。
3、对需长期执行的要制定长效措施和执行标准,实施单位严格执行。
4、对需投入大量资金的项目及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风险的项目,主管部门提出计划方案,并提交公司相关会议研究解决。
(三)申请验收阶段(2016年10月16日至11月10日)
经过自查和整改阶段后,由环保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室、区队对查出的隐患及问题的整改处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验收,并对本次活动开展情况和验收结果进行总结,自检合格后,提出书面申请,邀请上级环保部门进行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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