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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组织部:公务员未休带薪年假,发三倍工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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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组织部:公务员未休带薪年假,发三倍工资!.doc

上传人:qvuv398013 2021/10/26 文件大小:1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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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省委组织部:公务员未休带薪年假,发三倍工资!
  近日,河南省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通知,通知提出,今年我省将进一步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制度,保证职工年休假制度落实到位。对于确因工作需要,应休未休人员依法给予3倍未休假工资补偿。  执行范围为我省机关事业单位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其中,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年休假可一次性安排,也可以分段多次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因野外地质勘查、野外测绘、远洋科学考察等特殊工作任务,单位不能在本年度安排其休假的,可以安排在下一年第一季度。在下年度第一季度也无法安排的,应按规定发放未休假工资补偿。
未休假工资补偿标准
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国家规定的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工作人员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计算办法是:
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机关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国家规定的岗位津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国家规定的岗位津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