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页脚下载后可删除,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考 勤 制 度
(20120307号)
签发人:
为了加快公司制度化建设,切实加强公司管理,规范员工考勤行为,适应目前公司实际情况,经讨论研究,现颁发新修订的《考勤制度》,请公司各部门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本规定。
人力资源部
2012年3月7日
主题词:公司 新修订 考勤制度
抄报:总经理
抄送:各部门
主送:财务部
2012年3月7日印发
页脚下载后可删除,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考 勤 制 度
公司工作时间为:8:00~12:00、13:00~17:00;
员工进出公司必须亲自打卡,不准代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公司的每一个员工都有权力和义务阻止和举报代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的行为。为了杜绝这种行为的发生,公司规定:
如果发现或得到举报有代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的,一经查实,除了对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其错误行为进行纠正以外,同时扣发当事人半天工资。
凡是忘记打卡者则视同迟到或早退,每次处罚当月日工资的40%,如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忘打卡现象,同样每次处罚当月日工资的40%。
凡是住在公司的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打卡(如:加班较晚、回公司较晚),否则每次处罚当月日工资的40%,如部门经理签字确认此现象,同样每次处罚当月日工资的40%。
凡是遇到打卡机故障不能打卡的,则当时联系(可电话联系)人力资源部予以确认,否则视同未打卡,每次处罚当月日工资的40%,如部门经理签字确认此现象,同样每次处罚当月日工资的40%。
员工下班打卡时间在第二天凌晨,或时间接近第二天上班时间,第二天上班仍需按规定打卡。(即前一天的下班卡与第二天的上班卡不能为同一次打卡)
凡是谎报未打卡原因的,一经发现人力资源部有权自行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每次处罚50元,部门经理未能核实即签字确认的,视情况进行处罚,每次50元。
早上打卡完毕后即为上班时间,不允许回宿舍、吃饭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无特殊说明早上5:00之前打上班卡,为无效打卡记录。
外出打卡制度:
早上直接外出办事,不能在8:00打卡的员工,回到公司后必须立刻找部门经理或主管副总签字确认,并注明事由。如超过两天未签字,在月底集中签字,则考勤按请假处理;
在上班期间需外出办事的员工,如不能再返回公司,或不能在正常下班时间打卡,则第二天该员工必须找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并注明事由
页脚下载后可删除,如有侵权请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