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三章自然资源管理法第一节自然资源管理法概述第二节土地管理法第三节水资源法第四节水土保持法第五节森林法第六节草原法第七节渔业法第八节矿产资源法第三章自然资源管理法第一节自然资源管理法概述一、自然资源管理法的概念 。它包括土地资源、矿藏资源、森林资源、草原资源、水资源、海洋资源和野生生物(包括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资源等自然因素,但是不包括经过人工改造的那一部分自然因素,如被人们加工制作的各种产品等物质。 (1)我国人均占有自然资源短缺。我国土地面积接近 150 亿亩,居世界第三位,但人均占有土地面积只有 亩,是世界人均占有土地面积 45亩的 1/3 。从人均实际占有耕地面积来看,我国是世界人均耕地最少的国家之一。 亩,是世界人均耕地面积的 1/3 。人均草场面积占有为世界人均占有的 1/2 。我国水资源相当短缺。全国年平均降雨总量为 万亿立方米, 河川平均径流量约为 万立方米,居世界第 88 位,只相当于世界人口占有量的 1/4 。矿产资源丰富,其中煤、铁、石油、铜、锡、锑、钨、锰、铅、锌、***、钼、稀土等储量,均居世界前列, 有些储量占世界第一。但是,人均矿藏量则很少。(2)自然资源的分类。我国自然资源分布的范围广泛, 种类繁多。为有利于对自然资源依法调整,根据自然资源的不同属性,可将自然资源分为土地资源、草原资源、森林资源、矿产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水资源和渔业资源等类型。按照不同的自然资源特点和要求,可将其作如下分类: 其一,可更新资源,主要指土地资源、生物资源和水资源。其二,不可更新资源,主要指矿藏资源,例如,铁、铝、煤、石油等各种金属和非金属矿物。其三,恒定性资源,主要是自然界中尚未被充分利用的自然资源,如太阳辐射能、空气、海潮、风力等。 、保护和利用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一般是由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森林法、草原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水法和渔业法、海洋法、空间法等法律、法规组成。自然资源管理法是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和自然规律的法律。其目的,是通过法律手段,调节人类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国家制定自然资源保护法的目的就是为了调整自然与社会的关系,实现人类社会与自然的协调发展。二、自然资源管理法的特征自然资源法具有如下特征: 1 .宏观性。这是自然资源法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理论基础。各种自然资源法规必须按照资源配置的宏观要求规定人们在开发、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过程中的行为规则,这是自然资源管理法的重要特征。 。自然资源法一般包括《土地法》、《森林法》、《草原法》、《矿产资源法》、《水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珍稀植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法》等。 。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对法律的影响十分广泛和深远。人们对人类经济活动与自然生态的关系、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提出许多新的课题,采取更科学、更先进的措施,保护管理各种自然资源。 。人类共同生活的地球表面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环境问题的解决是超越国家界线的。有些资源的开发利用也不是一国所能完成的。因此,对自然资源的保护,人类负有共同的国际义务。三、自然资源管理法的体系自然资源管理法律体系,就是由许多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的部门资源法所组成的统一体。例如,土地、矿产、森林、野生动植物、江河、海洋等生态系统之间客观地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统一的自然综合体。即调整人与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具体可划分为如下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