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4年江西省政法干警招考笔试试题
2014年江西省政法干警招考笔试
1、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为9月20日,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公务员公共科目考务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2、教育入学考试。时间为9月21日,考试内容为: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某日,甲的女儿丙(13岁)来看望甲,甲叫丙把家中的老鼠药放入乙喝的酒中。丙按甲的吩咐行事,致使乙死亡。对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丙构成共同犯罪
,且该案犯罪人不是中国公民,被害人也不是中国国家或者中国公民,但中国对此案仍能行使刑事管辖权的,是基于( )。
,急于引进外资,对于前来投资的“外商”甲某等人盲目轻信,未认真审查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就签订引资合作协议,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先期打人对方账户400万元,结果,该笔资金被悉数骗走,给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王某的行为构成了( )。
、履行合同失职罪
,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 )。
,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如果该危害结果发生,甲的不作为行为( )。
( )。
,最有可能排除某种犯罪故意的认识错误是( )。
,体现犯罪实质特征的要件是( )。
( )。
,为达到和第三者结婚的目的,准备杀妻,已将毒药放入妻子的碗中,妻子发觉饭有异味而将饭倒掉,幸免于难,则甲的行为属于( )。
(某机关干部)受贿20000元,并写成小字报四处散发、张贴,致使某乙名誉受到很大损害。某甲的行为属于( )。
、乙二人携带炸药去水库僻静处炸鱼,甲在岸边准备往水中掷炸药时,不慎引起爆炸,将乙炸死,自己也受重伤。则甲的行为如何定性?( )
《刑法》规定的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为不满( )。
( )。
,不属于《刑法》第263条抢劫罪加重法定刑事由的是( )。
,一日,甲请乙在某酒店喝酒,两人微醉。下楼时,因一小事意见不合,甲推了乙一把,乙便从三楼摔至一楼,导致颅脑严重损伤,在送往医院的途中身亡,对甲的行为,应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