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车工技术安全操作规程
车工技术安全操作规程
1.适用范围:操作车床及附属设备的人员。
2.本岗位事故类别及危险有害因素:机械伤害(绞伤、挤压、碰撞、冲击等)、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灼烫、火灾、其他伤害
3.作业要求:除遵守机械类安全技术操作《通则》外,必须遵守本规程。
工作前
熟悉和掌握操作设备的构造、性能、操作方法及工艺要求。设备操作前,确认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检查机床空车运转,润滑各部位。
检查各种工、夹、量、辅具,熟悉技术文件,使用砂轮、吊车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不准站在与卡盘同一条线上,在卡盘同一条线上或钢屑飞出方向应设置安全网。
正确穿戴好劳保护品。防护服上衣领口、袖口、下摆应扣扎好。设备运转时,操作者不准戴手套;过肩长发必须罩在作帽内。不准穿拖鞋、凉鞋、高跟鞋或其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服装;上岗前严禁喝酒。
工作中
卡盘扳手在夹紧工件后应立即取下,以免开车时伤人。
车削时的切削速度、切削深度、进给量都应选择适当,不得任意加大。变速、测量、换刀和装夹工件时必须停车。
车床卡盘必须用保险螺丝紧固,必须两个以上。
切削时不要将头部靠近工件及***;人站立位置应偏离切屑飞出方向;切屑应用钩子清除,不得用手拉。
机床主轴箱、溜板箱、导轨上不得堆放任何东西,三爪卡盘的三个卡爪不要松开太大,以免卡爪和平面螺纹脱开。
转动刀架时要将溜板箱或中托板移到安全位置,防止***和卡盘、工件、尾架相碰。
加工偏心工件,应加配重铁平衡,并低速切削。
加工细长工件要用顶尖、跟刀架。车头(床头箱)前面伸出部分不得超过工件直径的20-2
4倍,车头(床头箱)后面伸出超过300毫米时,必须加托架。必要时装设防护栏杆。
高速切削大型工件时,不准紧急制动和突然变换旋转方向。如需换向,要先停车。
打磨或抛光工件时,刀架要退到安全位置,防止衣袖触及工件或胳膊碰到卡盘。用锉刀光工件时,应右手在前,左手在后,身体离开卡盘。禁止用砂布裹在工件上砂光,应比照用锉刀的方法,成直条状压在工件上。
装卸工件要牢固,夹紧时可用接长套筒,禁止用榔头敲打。滑丝的卡爪不准使用。
车内孔时不准用锉刀倒角,用砂布光内孔时,不准将手指或手臂深进去打磨。
攻丝或套丝必须用工具,不准一手扶攻丝架(或板牙架)一手操作机床。
切大料时,应留有足够余量,卸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