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04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市环境保护局
2004年,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央和省、市关于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为依据,全面落实相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有效地促进了我局全面建设的健康发展。全年,我局未发生任何责任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无一人受到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较好地形成了团结、和谐、文明、安全的良好氛围。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年初以来,局党组始终坚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形势,查找薄弱环节,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一是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局主要领导进行明确分工、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二是根据中共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三是按照相山区东办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内容,进行目标分解,层层签订责任书,努力建立奖惩结合、赏罚分明的激励和制约机制,把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四是针对环保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了环境信访工作,制定了信访工作程序,集中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局。
二、健全组织,明确责任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涉及面广,工作重大,牵扯人员多。为了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我们认真结合本局实际,调整和健全各类组织,完善管理措施,明确责任。成立了李加玉局长为组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做到任务落实,责任到位。同时,结合各阶段工作,坚持每月小结讲评,分析形势,查找问题,制定措施,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另外,我们还根据今年全局人员变动大的实际,及时调整和补充管理人员,确保了综合治理工作的连续性。
三、教育先行,齐抓共管
为了适应相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需要,根据上级要求,我局认真结合全年学习计划,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工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主动参与的良好局面。一是认真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坚持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工作,统一认识和行动,积极主动的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二是坚持法制教育同综合治理教育相结合,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三是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四是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标兵活动,从多方面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创综合治理工作的新局面。
四、健全制度,完善措施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得是否扎实得力,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项措施是关键。2004年,我们层层抓管理,坚持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着重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并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一是修订完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防止因制度不健全、发生疏漏而为安全造成隐患;二是机关大楼聘请保安公司进行管理,实现了24小时有人值守,确保了办公大楼的安全,全年无失窃失盗事故发生。三是建立健全安全防火制度,确定安全员,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重点部位和办公用电的安全管理,把一切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万无一失。四是严格节假日值班制度。凡法定节假日均安排工作人员值班,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有效保障了节日期间的安全。
五、加强环境管理,保障环境安全
一是认真清理不符合环境标准的建设项目。对2000年以来新建的钢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