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土地流转合同
甲方:泾阳县太平镇寨头村
乙方:咸阳市天隆实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方经承包各户同意~将甲方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甲乙双方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公平的原则~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位置及亩数:甲方将寨头村泾河桥以西耕地500亩,其中耕地460亩~水池40亩,流转给乙方。详细位臵附地理平面图~地亩附各村民流转合同。
二、流转土地的用途:
双方约定~乙方将流转的土地用于观光生态农业生产经营等。
三、流转土地期限:13年。即从2012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价格及支付方式:
土地流转费用现金支付。前五年按每年700元/亩~中间五年按800元/亩~最后三年按900元/亩。前五年土地流转费甲乙双方签订正式合同时付清。第二个五年于2016年9月30日前付清~最后三年于2021年9月30日前付清。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各户地亩表~将流转费直接支付给各户。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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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若有村民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甲方应及时出面调解~造成损失分清责任~依法追究。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2,义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进行有效保护。
六、复耕保证金:
为保证合同正常履行~乙方应在银行存入20万元保证金。预留村委会、租地代表、乙方三方印鉴。合同期满后~乙方按亩恢复耕地~以能灌溉为标准~本合同保证金本息归还乙方。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经调解无效的~任何一方可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