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FSKQ-ZD-112-113 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进修人员管理,提高进修人员进修学习质量,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来我院进修的医务人员的管理。
3. 职责
进修人员的接收工作由科研科根据科室有关带教能力和医院的后勤保障能力统筹安排。
接收进修的科室应安排有经验的医务人员进行指导。科室根据进修人员具体情况拟定进修计划,每月为进修生举办学术讲座或病例分析讨论会不少于一次。
4. 管理要求
进修条件
申请进修临床科室医师必须取得执业医师《医师资格证书》且大学毕业工作二年以上或大专毕业工作五年以上;医技科室及临床护理进修需专业学校毕业后工作二年以上。(申请时附相应证件复印件,报到时带原件审核)。
进修医师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
根据治疗周期的特点,进修时间正畸科以1年为单位,其他科室以3个月为单位;不得随意缩短或延长进修时间,
进修人员需严格按照进修申请表中科目进修,不得自行更改进修科目。
进修程序
医院常年接收进修人员。凡符合条件的,由进修人员填写《进修申请表》(医院网站下载),加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章,连同进修人员学历证明、单位聘书复印件,医师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护士须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上要求盖上你方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邮寄至医院科研科,科研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合格者,由科研科发出接收函。进修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来医院报到,报到时需出示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学历证明、医师/护士执业证、医师/护士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进修人员持科研科进修学习通知到制定科室报到,由科室主任统一安排带教老师。
进修生应自备工作服、帽及相关进修物品;进修期间食宿自理。
进修管理
进修人员考勤管理规定
进修医师接受所在科室考勤,医务科不定期对其检查;
进修生原则上不得请事假,如有特殊原因,须有原单位来函,科室主任签字报科研科同意后方可准许。进修期内不安排探亲假;
凡因事、病需请假半天者,应向带教老师请假并征得同意;请假一天者应向科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科主任批准后报科研科备案;请假一天以上者需报科研科批准,带教老师不得擅自批准其假期。
病、事假超过一个月,应回原单位请假,酌情延长进修时间;
进修人员科室管理规定
科室有一个主任或副主任(秘书)专门负责进修医师工作,制定专门的带教老师(主治医师及以上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且每一个老师只能带教一名进修医师。有资格带教的老师可轮流带教。
原则上进修医师不得单独接诊病人,根据带教教师排班情况对其进行安排。
带教老师对进修医师的教学质量、医疗质量、文明服务、考勤等方案负责,主管科主任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科室需制定进修医师培养计划,安排理论授课。
进修医师无独立处方权(不论有无执业医师资格),所开出的处方和病历等医疗文书,需经上级指导医师签字后生效,严禁进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