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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蒲城县2014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办法
为了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消除大班额工作要求,切实做好2014年秋季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根据《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现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划片招生、结合户籍、统筹安排”的原则,确保每名适龄儿童顺利入学。小学段实行户籍划片和控制入学年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初中段实行“单校划片”,采取户籍划片与实际居住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
二、组织形式
农村小学、初中招生由各初中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城区小学、初中招生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三、招生办法
1、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
农村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持家庭户口簿(2014年5月31日前在我县注册),按照学区划分在其户籍所在地相对应学校报名入学;城区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持家庭户口簿(2014年5月31日前在我县注册)、《陕西省预防接种证》,按照学区划分在其户籍所在地相对应学校报名入学。非户籍所在地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入学,属跨区域购房的,持户口簿(学生须与户主在同一户口本上)、《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经商人员持户口簿、《营业执照》(学生须与营业执照法人在同一户口本上);务工人员子女上学的,监护人需提供务工地派出所发放的《居住证》、本人同用工单位签订的由劳动部门印制的制式《劳动合同》、用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纳税证明、用工单位给个人的养老金缴付证明,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在对应学校报名(以上证件材料均需留存复印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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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初中七年级新生入学
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桥山中学初中部招生
桥山中学初中部除招收户籍在城关镇祥塬、双酒、代家村的新生外,剩余学位面向全县采取免试、自愿报名的形式录取。若报名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数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未录取的学生回原籍就近入学。
第二阶段:其它初中招生
农村小学毕业生在辖区初中就近入学。城区小学毕业生依据户籍或实际居住地,按照学区划分在辖区初中就近入学。非户籍所在地的新生入学,报名条件与城区小学一年级报名所需证件要求相同。如果报名总数超出初中学位设置,则按照分类、分批次方式录取。即依据户籍、实际居住地等先后顺序,优先录取辖区同等条件的学生,直到学位占满为止。
四、时间安排
县教育局前期用两个月时间对全县学前班、小学毕业生户籍和相关情况进行调研。依据调研结果,划分义务段各校学区范围,初步拟定招生方案。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和村组干部、相关学校校长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修订完善招生方案。
农村义务段学生入学工作由各初中根据辅导区实际,制定具体时间表并组织实施;城区义务段学生入学工作按以下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27日——7月4日,公布招生方案,做好宣传工作。
第二阶段:7月5日——7月7日,桥山中学初中部对报名学生进行登记、审核,7月8日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