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个人所得税的筹划
第一页,共23页
第一节 纳税人方面的筹划
一、法律规定
(一)居民纳税义务人
判定标准: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下同)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
“临时离境”:一次不超过30日或多次不超过90日。
负无限纳税义务(境内、境外所得纳税)
第二页,共23页
例:某外国人2006年2月12日来华工作,2007年2月15日回国, 2007年3月2日返回中国,2007年11月15日至2007年11月30日期间,因工作需要去了日本,2007年12月1日返回中国,后于2008年11月20日离华回国,则该纳税人( )。
2007年度为我国居民纳税人,2008年度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
(二)非居民纳税人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负有限纳税义务:对境内所得征税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均应以该个人实际在华逗留天数计算。上述个人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1天计算其在华实际逗留天数。
第三页,共23页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超过五年的个人,从第六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筹划思路
,恰当安排离境时间,使自己成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变更住所
第四页,共23页
第二节 工资、薪金所得的税收筹划
一、法律规定
(一)定义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免税收入:
、误餐补助
、津贴
第五页,共23页
(二)税率
适用税率: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三)费用扣除标准
2008年3月1日前月扣除1600元;2008年3月1日起月扣除2000元
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
(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
(2)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第六页,共23页
(3)华侨、港澳台同胞。
附加减除费用标准:每月减除4800元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20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某职工2008年10月应发工资4600元,交纳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100元,失业保险50元,单位代缴水电费100元,计算其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应纳个人所得税=(4600-2000-100-50)×15%-125=(元)
第七页,共23页
(五)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
自2005年1月1日起按以下计税办法征收:
(1)先将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上述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
例:某中国公民12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24000元,当月工资超过扣除标准,计算奖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24000÷12=2000,找税率为10%、25,应纳税额=24000×10%-25=2375(元)
第八页,共23页
(3)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在一个纳税年内,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九页,共23页
二、筹划思路
一次性发放、按月发放、按季发放?
,
,间接增加职工收入
采用非货币支付办法,提高职工公共福利支出。
(1)由企业提供员工住宿,是减少交纳个人所得税的有效办法。即员工的住房由企业免费提供,并少发员工相应数额的工资。
例如:王经理每月工资收入6000元,每月支付房租1000元,除去房租,王经理可用的收入为5000元。
第十页,共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