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公司项目投资运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项目的初步选择和分析
第五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基于公司的战略方针和长远规划,综 F考虑行业的主导方向和行业间的结构平衡,实现投资组合优化。而 目标
第六条对每个投资项目的选择都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提供准 "的、详细的数据和分析,确保信度、真实性和有效性。项目分析内 容包括:落实XXX炸度经济责任目标、检查和评估;企业管理评价
;管理团队的任免;例行或特别审计等。。
第十七条公司股权及合作开发项目未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应通 M委派业务人员积极参与合作,作为投资者或股东开展工作,通过被 “资企业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落实公司意图,掌握被投资企业的经营情 况,维护公司权益;被委派的业务人员应每季度 (最长不超过半年)向 ,司提交被投资企业的资产和经营情况的书面报告,每年应附上董事 s和股东大会的相关信息。如果因任何原因没有委派人员,公司投资
部应根据上述要求。代表公司进行必要的跟踪管理
第十八条公司全资及控股项目综合协调管理的牵头部门是企业管 理部;股份制合作企业综合协调管理的牵头部门(不包括在合并会计
报表中)是公司的投资部门。
第十九条交易和证券投资项目应采用特殊投资程序和担保、监控
制度,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章项目变更和结束
第二十条投资项目的变更,包括开发延期、投资增减或滚动使用 pi®模扩大或缩小、跟进或生产变更、暂停或合同修订,应报公司A 部批准。
第二十一条投资项目的变更应由项目负责人书面报告,并按审批 [序和权限报总部相关领导审批。重大变更应参照项目建立程序。进 行确认
第二十二条项目负责人应主动做好项目运行期间因工作变动而产 作的善后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