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吉林省 2012 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办法为继续推进我省 2012 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 按照《吉林省 2012 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特岗计划”) 要求, 制定我省 201 2 年教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招聘办法。一、招聘人数与招聘地区 2012 年,全省共计 43 个县(市、区)实施“特岗计划”,计划新招聘特岗教师 2978 人。其中,国家“特岗计划” 1478 人,省级“特岗计划” 1500 人(以下简称“国家计划”和“省级计划”)。共计 13 个县(市、区) 完全实施“国家计划”, 包括大安市、洮南市、抚松县、靖宇县、临江市、白山市江源区、集安市、安图县、辉南县、扶余县、永吉县、舒兰市、农安县。共计 20 个县(市、区)完全实施“省级计划”,包括德惠市、九台市、榆树市、长春市双阳区、蛟河市、磐石市、桦甸市、梨树县、双辽市、四平市辽河农垦管理区、公主岭市、柳河县、梅河口市、通化县、白城市洮北区、东丰县、东辽县、长岭县、乾安县、松原市宁江区。另有 10 个县(市、区)同步实施“国家计划”和“省级计划”,包括长白县、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图们市、敦化市、珲春市、镇赉县、通榆县、前郭县。根据教育部工作要求,“特岗计划”与“硕师计划”结合进行, 全省有 8 个设岗县(市、区) 与符合申报 2011 年“硕师计划”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签订协议并经教育部批准取得硕师资格, 需占用 153 个“特岗计划”指标,不参加特岗教师考试,实际公布岗位 2825 个。二、招聘对象与报名条件招聘对象以本科为主,专科为辅;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往届毕业生为辅;以师范类专业为主,非师范类专业为辅。已招聘的在岗特岗教师不能报考。具体如下: (一)招聘对象 1 .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 2 .师范分院(初等教育专业)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3 .取得教师资格、具有半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截至 2012 年9月1 日年龄在 30 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专业的往届全日制师范类专科毕业生(仅限于申报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的“省级计划”岗位)。 4 .参加过“三支一扶计划”等支援农村项目,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5. 延边大学、北华大学和吉林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中, 取得国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资格的人选。 6.“国家计划”岗位面向所有省内、外户籍高校毕业生, “省级计划”岗位仅面向省内户籍高校毕业生。(二)报名条件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遵纪守法, 热爱农村教育事业, 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为人师表。 2 .学历条件。申报初中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其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含同类应届毕业生, 下同); 申报小学教师特设岗位人员, 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初等教育专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申报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的“省级计划”岗位,学历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