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开远市灵泉中心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根据《云南省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和《开远市教育系统关于实施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指导意见》的精神, 为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 结合我中心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坚决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稳步推进人事制度和绩效工资分配改革, 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增强办学活力, 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 进一步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逐步形成和完善学校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充分体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效益优先的原则; 既突出个人贡献又体现集体成果共享的原则; 实行“多劳多得、优质优酬、责重酬高”的办法;适当兼顾艰苦地区学校教师工作的特殊性, 有效调动广大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范围和时间本奖励工资每学年兑现一次,凡被学校实际聘用在教育教学岗位、管理岗位及后勤岗位的在职岗位人员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 含在编在职教职工、见习期人员、借调学校工作人员)。外出勤工俭学人员、临时性人员、某项工作实行承包的人员、未聘上岗人员、休产假人员、脱产进修人员、长期离岗人员等一律不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 按有关规定或约定执行。四、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奖励性绩效工资:市教育局考核发放给学校的奖励性绩效上资。五、考核领导机构成立灵泉中心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测算小组和监督小组。领导小组组长:中心校校长副组长:总支书记成员:中心校副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村委会完小校长。 1 、测算小组: 组长:付兆德成员:李江、黄祥。 2 、监督小组: 组长:李自礼罗绍荣、肖霞、普永福、王磊燕六、考核内容: 1 、出勤分值(权重 ) 2 、工作量分值( 权重 ) 3 、超定额分值( 权重 ) 4 、教育教学质量分值( 权重 ) 5 、年度考核分值(权重 ) 6 、单项工作奖励性分值( 权重 ) 七、考核的程序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 两学期的平均分为每位教职工一学年的最后得分。 1 、个人自评。 2 、村完小考核小组根据职工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上报中心校考核领导小组,中心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最终结果考核。 3 、最终的考核结果公示 7 天,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 4 、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八、分配办法 1 、分配顺序:先分配艰苦地区教职工补贴,再分配全校教职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2 、艰苦地区补贴标准(按教育局下拔月份分配) (1 )、一类 120 元/ 月。(一师一校) (2 )、二类 70元/ 月。(份玉、撒红口、邓耳) (3)、三类 50元/月。( 三台铺、德果、城干、绿差冲、白打) (4 )、四类:剩余部分的平均数。(中心校) 3 、职务津贴(工作职责): (月考核计发) 班主任津贴 元/生·月, 学前班 元/生·月, 中队辅导员津贴 1元/生· 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津贴比例为 100% 、 80% 、 60% 、 40% 。正校级领导(中心校总支书记) 按班主任津贴平均数的 2 倍计发;副校级领导( 中心校副校长、副书记) 按班主任津贴平均数的 倍计发; 中心校教导主任, 总务主任, 办公室主任, 工会主席, 村完小校长、书记按班主任津贴平均数的 倍计发; 中心校总辅导员、团总支书记、教科室主任, 村完小副校长、教导主任, 按班主任津贴平均数的 倍计发; 学校大队辅导员按班主任津贴平均数的 倍计发; 报账员按班主任津贴平均数的 1 倍计发;片区教研组长按班主任津贴平均数的 倍计发;年段组长、教研组长按班主任津贴平均数的 倍计发; 片区教研员、团支部书记按班主任津贴平均数的 倍计发; 校级领导担任多项职务者选高级别职务计发。担任班主任又同时兼任年段组长、教研组长职务者累加计发。 4 、寄宿制学校值班教师和上晚自习教师补贴:有住校生的学校如果不上自习的, 每位住校生按每月 元发给学校, 上晚学自习的按每生每月 2 元发给学校, 由学校根据自己的实际进行分配。( 每年按 10 个计算,住校生的人数按上报中心校的数字计算。) 5 、全校教职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考核后得分进行发放。即以每位教职工一学年工作量量化成具体分数后,再合计出全校教职工本学年的总分, 最后算出个人总分在全中心校总分中所占比例计算个人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数。具体公式为:个人奖励性绩效= (教育局核拔的奖励性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