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分公司
多媒体网络视讯业务服务协议
协议编号: ZJDX-YW-2015-
2015 年 4 月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2015年4月在诸暨市签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新忠
地址:诸暨市东二路59号
鉴于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需使用乙方的多媒体网络视讯(以下简称网络视讯) 业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相信赖,有偿使用,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 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标的
本协议中所指网络视讯业务,是指基于电信IP宽带网络,利用宽带接入, 以机顶盒与电视机作为终端设备,为用户提供多种互动多媒体服务的宽带增值业 务。
由乙方为甲方指定的场所(具体见附件一)开通网络视讯业务并提供服务,
共 个信息点。
乙方按本协议有关条款放置于甲方指定区域内的乙方所投资设备、 管线的所
有权归属乙方。
第二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本协议所涉及的网络视讯业务只能由甲方使用, 不得将租用的设备与线 路转租、转让给其他任何单位使用。如甲方将租用设备转租或用于本协议第一条
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除收取正常的业务费用外并向甲方
加收取月租费 2 倍的违约金。
保证由自行投资并连接到乙方设施上的有关通信设备符合国家主管部
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依照国家主管部门有关资费标准以及双方达成的协议, 按时向乙方交纳
业务费用。
甲方在使用网络视讯业务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均可就近向乙方申告。
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业务使用地点、要求开通时间、联系人、
联系方式等信息。
派专人负责做好本方业务接入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包括:
网络视讯业务接入前期的组织、协调工作;
安装场地及接入设备的准备;
调配和预留所在大楼内配线室至机房的通信线路;
在工作时间内可以联系的了解具体情况的项目负责人。
乙方权利和义务
在本协议合作的业务范围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服务:多媒体
网络视讯业务。
在资源具备的条件下,在甲方按规定递交业务需求单后,根据双方商
定的工程进度计划,完成甲方使用业务的开通。根据甲方的需求,乙方在协议生
效后 30 个工作日时间内完成工程施工、安装和调测工作。
对甲方租用的业务依据相关规程和规范进行维护,甲方应给予必要的
协助和配合。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网络视讯业务的合法性。在协议期内,由此造成的
纠纷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业务使用费和付费方式
为积极推进甲方的信息化建设进程,充分发挥中国电信的网络和服务优势,
双方经商议,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甲方使用的网络视讯业务给予特别优惠:
每个网络视讯业务接入点的机顶盒为 0 元/点(含接入费);
安装调测费等一次性费用为 50 元/点;
网络视讯基本服务包业务资费为 300 元/年/点;
第四条服务质量
双方承诺根据并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履行本协议,维护双 方的权益。
乙方应按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的质量要求, 保证甲方使用业务畅
通。
若协议执行期间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 则自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 准生效之日起按照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执行
双方一致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