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一、基本模式
激励方式:在公司达成一定业绩目标的前提下,按当年净利润净增加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一定的激励基金。通过信托管理的方式,委托信托公司在特定期间购入本公司上市流通A 股股票,经过储备期和等待期,在公司A 股股价符合指定股价条件下,将购入的股票奖励给激励对象。
计划周期:按照3个不同年度,分3个独立账户运作,即2006年至2008年每年一个计划,每个计划期限通常为两年,最长不超过三年(仅当发生补充归属时)。
激励对象:人数不超过万科专业员工总数的8%。董事长的分配额度为每期拟分配信托资产的10%;总经理为7%。其余被激励的董事、监事和高层管理人员,其分配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于每次归属时决定;其他人员的分配方案于每次归属时由总经理拟定、报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备案,并经监事会核实。
激励基金:年度激励基金采取预提方式,以上一年度的净利润净增加额为基数,按30%的比例预提当年激励基金;如果业绩达标,则对差额进行调整;如果未达标,则售出股票移交给公司。
股票权益:信托公司根据激励基金提取额所购买的股票数量及其衍生权益所派生的数量。信托财产中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享有由购入股票所带来的一切衍生权益,但不享受投票权和表决权;归属后个人持股,享有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法定权益。
激励额度:以当年净利润净增加额为基数,根据净利润增长率确定提取比例,但不超过当年净利润的10%。当万科净利润增长率超过15%但不超过30%时,以净利润增长率为提取百分比、以净利润净增加额为提取基数,计提当年度激励基金;当万科净利润增长比例超过30%时,以30%为提取百分比、以净利润净增加额为提取基数,计提当年度激励基金。
二、实施条件
归属条件:以全年万科A股每日收盘价的向后复权年均价为股价条件,
当期归属:在等待期结束之日(即T+1 年年报公告日),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以当期归属方式全部一次性归属激励对象:
(一) PriceT+1年> PriceT年
补充归属:因未达到当期归属条件而没有归属,限制性股票可延迟一年至T+2年年报公告日进行补充归属,但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一) PriceT+2年> PriceT年;(二) PriceT+2年> PriceT+1年
取消归属:如果在补充归属时不能达成条件,则未归属的股票被取消归属。
股票转让:激励对象在职期间,转让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万科《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离职后半年内,受激励的董事、监事和高层管理人员不得转让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三、业绩条件
业绩目标:
1、年净利润(NP)增长率超过15%;
2、全面摊薄的年净资产收益率(ROE)超过12%;
3、公司如采用向**公众增发股份方式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当年每股收益(EPS)增长率超过10%。除此之外的情形(如采用定向增发方式实施重大资产购并、换股、引进战略投资者,配售转债和股票衍生品种等)则不受此限制。
业绩计算:
1、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中的低者,且为扣除提取激励基金所产生的费用后的指标;
2、如果公司以定向增发股份作为支付手段购买资产,应扣除此部分新增资产所对应的净利润和净资产;
3、EPS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当年所有者权益项下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