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央空调系统维护保养方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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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1 服务合同
甲方:ХХХХХХХХХХХХ公司
地址:
乙方: ХХХХХХХ公司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提供中央空调维护保养服务事宜签署本维护保养服务合同(“合同”),以兹双方遵照执行。
一、维保标的、维保技术标准
1、维保标的:甲方委托乙方对 (建筑或大厦名称) 内的中央空调设备系统进行维护保养。
2、维保技术标准:乙方应按国家及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业技术标准对甲方的空调设备提供维保服务,确保整个空调系统设备高效、安全、正常运行。
二、乙方声明及保证:
乙方应保证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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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提供空调维保服务过程中,对于甲方空调设备中需要更换的配件,该零配件费用已经纳入本合同项下的保养费范围,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
4、随时向甲方提供使用建议并解答咨询。
5、乙方工作人员在提供维保服务时,应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的具体安排。
6、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场所内应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和监督。
五、紧急维修
在接到甲方紧急报修通知后,乙方应指派专业维修工作人员于两(2)小时内到达甲方发生故障的设备现场进行维修(从接到报修电话到赶到故障现场头尾时间不得超过两[2]小时,最迟不得超过六[6]小时,直至甲方空调设备恢复正常,所有的应急维修必须快捷高效,有一个标准的维修单将记录这次维修,并由甲方相关授权人员在维修单上签名确认。如乙方未能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到达甲方故障现场,则乙方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付款方式
1、在乙方能全面适当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每年分三(3)次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保养费用,即甲方分别在本合同生效后的十五(15)天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年度保养费总额的50%、第六个月结束后、第十二个月结束后的十五(15)天内各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年度保养费总额的25%。
2、在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与每次付款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发票及维保报告等文件。在乙方向甲方提交了发票和相关文件后,甲方应在7日内予以签收(签字确认已收到),甲方未在7日内签收的视作甲方已经收到乙方提交的相关材料。
八、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零配件并未侵犯或侵害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号、产品包装、商业秘密,或,但不限于,其他任何属于任何第三人的权利,且,如适用,供应商已向适当的许可人支付了其应支付的许可使用费。
九、外包装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所有零配件上打印、标注、贴附的、或另行说明的重量、尺寸、尺码、图例或描述应当真实、准确,且应当符合与前述零配件有关的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规则和/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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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违约责任
1、若乙方提供维保服务的质量和零配件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除应继续为甲方提供维保服务,直至空调设备达到本合同约定要求和标准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违约金数额按照本合同项下维保费用总额的20%计算。因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指派工作人员在2个小时内(最迟不超过6个小时)赶到损失现场协助甲方阻止损失的扩大,在此前提下,在本同有效期限内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额不超过本合同项下维保费用该季度总额的50%。
2、如提供维保服务过程中由于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或维保不善导致甲方空调设备配件损坏或系统泄漏,由此所需修复或更换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3、因乙方提供的维修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未能使甲方空调设备的运行达到正常状态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第十一条第1款的约定。
4、乙方工作人员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错误操作或维保不当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因此导致的一切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行政处罚或制裁及/或其他法律责任,且保证甲方免于承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可能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罚金、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支出与费用。
5、乙方工作人员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提供的维保技术侵犯到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或因此导致任何第三人提起异议纠纷或侵权诉讼的,对此乙方应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确保甲方免予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6、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紧急维修义务,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照乙方工作人员迟延到达的小时数计算,每迟延两(2)小时,按照本合同项下当月的维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