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 09 年绍兴市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一、比赛时间及地点 11月4日至 6日在市体育中心田径场、市职教中心田径场(投掷项目)举行。二、主办单位绍兴市体育局、绍兴市教育局、越城区文教局。三、参加单位绍兴市区各中小学校。四、参加办法 : (1 )分组:比赛分高中组(含市区职高、中专) 、初中甲组(市属) 、初中乙组(区属)、小学甲组(97年组、98年以后组)、小学乙组(97年组、98年以后组), 详见运动员号码分配表)。乡镇中、小学以乡镇为单位组队参加。(2)报名人数:各单位可报领队 1名,教练员 2名,运动员高中组 16人(男女比例不限); 初中甲、乙组运动员共 15名( 94-95 年出生 10人, 96 年及以后出生5 人其中男子不得少于 2人); 小学甲组、乙组运动员共 15名( 各年龄组保证 3男3女,其余可调剂)。 : (1)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思想健康,学习努力,身体健康的本校在册学生, 不得跨组混合组队参加比赛。(2 )市区学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为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的在册学生;市体校、绍兴县少体校(鲁迅中学)田径队的在训学生每单位限报 2名。(3 )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参加意外伤害保险, 所有参赛运动员一律凭第二代身份证或浙江省注册证参赛,未参加保险及未领取第二代身份证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加比赛。(4 )运动员资格由各校严格把关,大会组委会将专门设立资格审查组,对参赛运动员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现象,将取消全队的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对有关人员作严肃处理。五、竞赛项目 :10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1500 米、110 米栏(男)、100 米栏(女)、4×100 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 100 米、 200 米、 400 米、 800 米、 1500 米、 110 米栏(男)、100 米栏(女)、4×100 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铅球、铁饼、标枪, 四项全能。 :60米、10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1500 米、110 米栏(97 年组男)、100 米栏( 97 年组女)、4×100 米接力、跳高、跳远、垒球、铅球、三项全能。六、竞赛办法 (不含接力),每项限报 2人,全能不得兼项。 。 (号码分配表附后),无号码布者不得参加比赛。 4 .本次比赛的场地为塑胶跑道,各单位比赛用鞋的鞋钉必须符合要求,否则, 不得穿钉鞋参加比赛。七、名次录取和记分办法 :高中、初中、小学各组按成绩取前八名,按 9、7、6、5、4、3、 2、1 计分,体校借读生代表借读学校参赛计并列名次,计分不变。报名人数只有八人或不足八人,减一录取,计分不变;全能、接力项目加倍计分。 2 .团体名次:根据各组各项目男、女运动员单项名次得分之和多少排列名次, 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得分相同,按第一名多少排列名次,以此类推。高中组、初中各组取前三名,小学各组取前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