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姻介绍服务合同
介服务合同
征婚者(甲方):婚姻介绍服务机构(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诚实信用的基础 上就婚姻介绍服务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
.加入会员口
.单次介绍口
单次介绍是指(可多选):
(1)给甲方提供令其满意的征婚对象资料;
(2)安排甲方和征婚对象互换联系方式;
(3)安排甲方和征婚对象见面;
(4)给甲方提供让甲方见面后感觉满意的征婚对象;
以上项目“3”内容可根据双方实际需求约定。
二、合同有效期
.自 年一月一日起,至 年一月一日止。
三、服务内容
.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个别约见服务;
.提供婚恋心理咨询和婚恋法律咨询;
.提供本机构举办的各项联谊活动(收费与免费)。
.跟据所加入会员级别,按级别内服务条款进行服务。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
.服务费用合计为 元,大写:元。
.本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应足额付清服务费。乙方收到钱款,应即时向甲方开具收 款凭证。
.其它收费约定:.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证明身份和婚姻情况的有效合法证件,甲方 须如实填写《个人资料登记表》,如实介绍本人基本情况及要求,如有弄虚作假由甲方负 责。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婚姻介绍服务。
.在甲方与另一方征婚当事人交往过程中,应遵守社会公德,如有欺骗行为,乙方有 权终止服务;如触犯法律的,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在征婚交友过程中发生婚恋矛盾和财物纠纷,应与另一方征婚当事人自行协商 解决。
.甲方如因自身因素要求终止婚姻介绍服务,乙方不予退款。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乙方应积极、热情、诚信、规范地为甲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婚姻介绍服务。
.乙方应当保护甲方的隐私权,不得侵犯甲方的个人隐私,并为其保密。
.如乙方不按本协议进行服务或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有提供虚假信息和虚假服务行为, 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合理退款。
.合同服务期满或终止服务合同后,甲方的个人资料由乙方归档封存6个月。6个月 后如甲方不取回资料,乙方有权自行销毁。
七、争议解决
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 可选择以下第几种方式解决:
.向(婚介行业组织)投诉;
.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作 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一月一日 年一月一日
甲方:(征婚者)身份证号码:
乙方:(婚介服务机构)
受甲方所托,乙方为甲方提供婚姻介绍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协商一 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基本内容:
1服务形式:单次约见、会员制式、网络征婚、广告征婚、其他服务
2服务内容:提供对方详细信息,安排双方见面约谈,促成双方交往
3服务次数:
4合同有效期: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5收费标准:服务费元(大写:)定金元(大写:)婚介成功费元(大写:,在甲 方结婚登记后支付)
二、双方义务:
1、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提供身份信息、工作情况、家庭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