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
文档名称:

2017司法考试卷四案例:工商所人员滥用职权.docx

格式:docx   大小:8KB   页数: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2017司法考试卷四案例:工商所人员滥用职权.docx

上传人:毒药 Posion 2021/11/10 文件大小:8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2017司法考试卷四案例:工商所人员滥用职权.docx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2017司法考试卷四案例:工商所人员滥用职权
2016年司法考试圆满结束,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卷四案例:工商所人员滥用职权”,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司法考试卷四案例:工商所人员滥用职权
郝某经所在区工商局批准开办了一家文化用品商店,一日郝某所在地工商所人员康某来到郝某的店里,要拿几本书回去看,郝某不让。康某说:“有人举报你的店里***秽书籍,要对你罚款,你现在交罚款。”郝某说:“我的店从来没有卖过那种东西,不信你可以查。”康某说:“我不用查,你如果不交罚款,我就封你的店。”“郝某无奈当即交了1000元罚款(注:康某的罚款行为,不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工商所名义作出的)考|试/大郝某对此向有关机关申请复议,康某又与复议人员赵某串通捏造郝某***秽书籍事实,复议机关维持原来的罚款决定,又作出吊销郝某营业执照的决定。郝某到处无人帮助解决,两个月后,复议机关认为此案证据不足,经调查确认处罚决定是错误的,随即作出撤销吊销营业执照决定和罚款决定,并对赵某与康某给予了行政处分。郝某对此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但郝某对赔偿义务机关决定给予赔偿的数额不服,遂向本区人民法院作出申请国家赔偿决定。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在审理中,经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①由赔偿义务机关报赔偿返还1000元罚款;②赔偿吊销营业执照期间租房、水电等必要的开支2500元;③按正常营业收入的30%赔偿因吊销营业执照期间不能经营所造成的损失1500元。
现问:
(1)郝某对1000元的罚款不服申请复议的机关是哪个机关?
(2)设郝某突然死亡,可由谁来申请行政复议?
(3)复议机关向郝霜收取复议费用200元,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
(4)本安中郝某所受到的损害,应以谁为赔偿义务机关?
(5)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处理方式与结果是否正确?
(6)康某与赵某对郝的损害应承担什么责任?
参考答案:
(1)市工商局为复议机关。
(2)郝某的近亲属可提起复议申请。
(3)于法无据。因为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不得向复议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4)应以区工商局与市工商局为赔偿义务机关。
(5)处理方式正确,但处理结果的第三项内容存有错误。
(6)区、市工商局可分别向康某、赵某追偿。
法理详解:
(1)对郝某进行1000元的罚款是康某作出的,康某是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工商所是区工商局的派出机构,但在此行为上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工商所可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因此,这一行为,是基于区工商局的委托,即康某的罚款行为应视为受区工商局的委托而为的。《行政复议法》第15条规定:“对行政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案工商所不属于此种情形,根据有关规定,对受委托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由委托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为复议机关。区工商局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是市工商局。建设工程教育网因此,对1000元罚款行为不服的复议机关应是市工商局。
(2)依《行政复议法》第10条第2款,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新属可提起复议申请。 法律教 育网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