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河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河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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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河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高级会计师须系统掌握财会专业理论知识, 熟悉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最新财会理论动态,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有制订行业财会制度,主持一个地区、行业、部门或一个大中型企业、事业单
位财会工作,有解决财会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的经历和能力; 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精通业务, 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或财务会计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 并取得显著的成绩; 有较强的财会科研能力, 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和指导会计师工作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博土学位, 从事会计专业工作, 取得会计师资格 2 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会计专业工作,取得会计师资格 5 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
求。
(二)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能力 ) 条件
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过全国、全省或全市 (包括行业 )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法规和办法的编写 (制订 )工作,能审核会计师完成的技术成果;
(二)制订大中型企业或事业单位内部财务、会计制度或办法;
(三)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或主持、指导一个地区、一个行业
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在参加编写 (制订 )全国、全省或全市 (包括行业 )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
法规或办法中发挥重要作用,被采纳实施,效果显著;
(二)所制订的大、中型企业或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或办法,经实践证
明效果显著;
(三)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解决相关的复杂疑难问题,提出
的创见性建议得到采纳,大幅度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取得较好经济效益;
(四)主持、指导一个地区、一个行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业绩显著、贡
献突出,得到省、市主管部门的认可。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会计师资格后, 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 (第一作者 )、著作 (主要编著者 ),撰写有较高价值的专业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有统一书号 (1SBN) 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著作,
本人独立撰写 5 万字以上,或编写一个正式出版的会计或相关专业教材, 本人独立撰写 8 万字以上,
(二)在有国内统一刊号 (CN) 的核心类报纸、期刊上或在有国际统一刊号
(1SSN) 的国外报纸、期刊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