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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四节货币制度第四节货币制度货币制度是顺应商品经济发展、商品货币关系深化的历史进程, 由国家代表社会的共同要求而人为制定的。货币制度形成于前资本主义社会,在以市场经济为主体的资本主义社会臻于成熟并逐渐完善。一、货币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所谓货币制度, 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本国货币的流通结构和组织形式。它由国家有关货币方面的法令·、条例等综合构成, 包括货币的性质、价格标准、发行及流通程序等内容。其构成包括: 1 .规定货市金属。即使用什么金属作为货币材料。一国使用何种货币金属,是受客观经济条件决定的,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而转移。 2 .规定货币单位。货币单位即货币的价格标准,是国家用法律规定的一定金属重量的货币单位及其等分。 3 .规定本位币和辅币的铸造、发行及流通程序。 4 .建立金属准备制度。为了保持货币流通的稳定,规定货币当局必须保存一定比例的金屑准备金。其中核心内容是确定什么币材作为本位货币。“本位”是货币制度的一个术语。这表明以什么材料作为标准货币的币材。本位货币是一国货币制度规定的标准货币。一个国家地区广阔, 经济发展不平衡, 再加上风俗传统的差别, 在市场上充作货币的东西往往有若干种, 选择哪一种作为标准的货币, 是一国货币制度应当解决的问题,所以,本位货币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货币。本位货币在使用上有两个特点: 一是具有无限法偿的能力, 即用它来偿还债务, 债权人不得拒绝接受, 因为本位货币是按国家规定的币材和标准制造的, 具有绝对的权威。一国的货币制度还规定了非本位货币——辅币, 只有有限法偿能力, 即用来偿还债务超过了一定的限额, 债权人可以拒绝接受, 因为辅币往往分量不足, 不能保值。二是最后的支付工具, 即采用本位货币来支付时, 接受方不得要求改用其他货币。二、金属货币本位制度的演变金属货币制度的演进如图 1—1 所示。(一) 银本位制所谓银本位制, 就是以白银为本位币货币材料的一种货币制度。盛行于 16 世纪到 19 世纪。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商品经济的发展,由于白银价值偏低,到了 19 世纪末,银本位制被金银两本位制或金本位制所取代。(二) 金银两本位制所谓金银两本位制是指黄金和白银两种货币金属同时充当本位市的货币制度。在该制度下, 金币和银币必须有一定的比价。最初这种比价完全由市场价格确定, 后来由政策规定。其比价完全由市场价格确定的称为“平行本位制”。其比价由政府规定的称为“复本位制”。“复本位制”是资本主义发展初期(18 一 19 世纪) 最典型的货币制度。后来, 白银供应量增加, 银价下跌, 使实行“复本位制”的国家银币充斥,金币减少。在此情况下,政府规定:金币可以自由铸造, 银币不能自由铸造, 以保持银币与金币的比价稳定。这种本位制称为“跛行本位制”。(三) 金本位制所谓金本位制, 就是以黄金为本位币货币材料的一种货币制度。典型的金本位制是金币本位制, 即以黄金为法定的本位币货币金属, 银币退居于辅币地位。该制度从 19 世纪末盛行到 1914 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取代金币本位制的是金块本位制。金块本位制的特点是:代替金币流通的是中央银行发行的纸币;纸币的发行必须以金块为准备; 货币的价值与黄金保持等值关系; 人们持有的货币可以兑换为金块。金汇兑本位制, 其内容与金块本位制大体相同, 只是人们持有的货市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