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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xxj16588 2016/7/13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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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香洲区物业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程序指引第一步提出申请房屋出售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的 50% 以上,或者首套房屋出售交付使用超过 2年, 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 30% 以上的, 经交付使用建筑面积的全体业主户数的 20% 以上书面同意,业主可以采用书面方式向所在的居委会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要求,经居委会调查核实后,可在街道办、居委会指导、监督下,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第二步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在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居委会的指导、监督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 负责业主大会筹备工作。业主大会筹备组中业主代表采用业主自荐或由居委会推荐的方式产生。居委会应对自荐及被推荐人进行资格审查; 建设单位代表由街道办事处( 镇政府) 发函至建设单位由其派专人参加。筹备组成员名单确定后, 应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7 日。第三步做好各项筹备工作业主大会筹备组成立以后,应当做好下列筹备工作: (一) 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1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2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内容主要为表决《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二) 参照政府主管部门制订的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业主公约》(草案); 1、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2、业主公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 业主的共同利益, 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 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三) 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 1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2 、业主委托他人投票的,被委托人应出具业主委托书及投票证。 3、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 每一平方米建筑面积为一投票权, 不足一平方米的,按四舍五入处理。(四) 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 1、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采用业主自荐及居委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筹备组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贴出通知,通知业主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2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确定后,应将候选人名单和简历表(样板见附件 1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7 日。 3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②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③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④热心公益事业, 责任心强, 公正廉洁, 具有社会公信力;⑤具有一定组织能力;⑥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⑦近三年内未曾在所聘请的物业管理企业及其相关企业工作。(五) 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1 、印制《选举业主委员会选票》(样板见附件 2 )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表决票》(样板见附件 3)。 2 、采用集体讨论形式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做好拟定会议议程、落实场地等会务准备工作。 3 、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做好书面征求业主意见的相关准备工作(如成立选票发放组、选票如何回收、如何统计、回收达不到法定要求如何处理等)。前款(一)、(二)、(三)、(四)项的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同时告知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 并报告所在街道办事处和区物业办。第五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一)业主大会会议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的,筹备组应按下列议程召开大会: 1、入场登记。由筹备组根据物业产权份额清单对与会的业主核对身份后, 予以登记, 非业主、物业使用人参加的需出具业主委托书。大会要确认符合法定人数的业主参加后才能宣布大会开始。 2 、介绍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宣读《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业主公约》。 3 、发放、收集、登记选票和表决票。筹备组核对业主身份后发给选票和表决票,领票的业主应在发放单上签名。业主填写好选票和表决票后,自行投放至会场设置的投票箱内。 4 、公开唱票、计票,统计结果。 5 、宣布选举、表决结果。 6 、公告结果。筹备组应在会后将业主大会的决定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7 天, 同时将结果报告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及区物业办。(二)业主大会会议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的,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 、发放选票和表决票。选票和表决票的发放由筹备组成员、所在社区居委会人员组成若干个发放组,送达每户业主,业主须在发放签收单上签字。 2、投票。投票采用“流动投票”和“集中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 流动投票。选票和表决票发放同时,如愿意立即投票,可将填好的票投入在发放组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