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
文档名称:

上海音乐学院音乐研究所.doc

格式:doc   大小:28KB   页数:5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上海音乐学院音乐研究所.doc

上传人:kunpengchaoyue 2021/11/12 文件大小:28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上海音乐学院音乐研究所.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 .
上海音乐学院国家重点特色学科
音乐形态学项目建设实施细则
(草案)
为推进上海音乐学院国家重点特色学科(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的建设,提 高作曲及作曲专业技术理论的教学和科研水平, 培养和锻炼音乐形态学领域的专 门人才,促进我院音乐创作和作曲技术理论的进一步发展繁荣, 特制定此项目实 施细则,以规范音乐形态学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 项目建设的组织与执行机构
(一) 音乐形态学建设领导小组 音乐形态学建设领导小组为本项目的组织领导机构 , 由学院指定的相关学科 带头人及作曲系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承担音乐形态学项目的全面规划和整体实施 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 音乐形态学项目建设办公室 音乐形态学项目建设办公室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常设办公机构和执行机 构,由作曲系相关领导及教研室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音乐形态学各个子项目的 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
三、 项目建设的评估与审核机制
为保证音乐形态学建设项目的工作进度、 时间和成果质量水平, 将成立专门 的音乐形态学项目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学院聘请国内著名专家和本院相关 学科带头人、作曲系主要负责人组成。
项目评审委员会承担项目申请人的学术资格的认定及项目的遴选工作; 定期 检查项目进度; 并在项目完成时组织专家主持成果评审结题; 对完成项目情况不 良的申请人,评审委员会有权提出警告和做出中止其项目的决定,
四、 项目申请与审定
(一)、申请人资格
1、凡本院在职、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含副高级)的教师,均可向音乐形 态学建设领导小组提出申请。
2、中级职称申请人若有两名高级职称者推荐,亦可独立申报项目。
3、欢迎海内外具有相应学术资质、并有意参与我院形态学项目建设的学者 在相关学术范围提出申请。
(二)、申请
1、申请人必须承认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2、申请人必须按统一规定表格申报项目,表明项目参与者的研究能力和学 术水平,以及完成项目的可行性。
3、申请人必须简明论证该项目的学术价值与社会价值,国内外对此项目的 研究动态,本人研究能力的基础,以及说明项目成果的结题形式、项目的规模、 思路、纲目、完成期限和阶段性成果等(详见《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形态学项目申 报表》)。
4、中级职称申请人可提出两位推荐人。具体推荐事宜,由音乐形态学项目 建设办公室与推荐人联系。有关推荐的具体评定内容对申请本人保密。
5、申请者提交 word 版本电子申请表一份,纸质申报表一式两份。
(三)、审定
1、 为形成有序的学科发展,支持与我国当前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密切相 关的课题, 支持与本院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学科发展密切相关的课题, 项目评审 委员会将根据本院的学科发展规划, 对具备上述特色的原创性的申报项目予以优 先考虑。
2、 项目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学术实力和进行项目研究的必要保证条 件,通过无记名投票决定入选项目名单。 如项目申请人为评审委员会成员, 讨论 和投票时应予回避。
3、 项目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申请书的内容, 对部分选题内容论证尚不够清晰 者,要求其进行开题报告,通过答辩形式决定课题立项结果。
五、 合同 音乐形态学建设项目将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