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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学 位 论 文
论文题目(中文) “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的法律问题分析
Legal Analysis on the Case of “ You Are the
论文题目(外文)
One” Trademark Infringement
研 究 生 姓 名 欧阳亚男
学 位 类 别 法律硕士
专 业 学 位 领 域 知识产权法
学 位 级 别 硕 士
校内导师姓名、职称 刘光华 教授
校外导师单位、姓名
论文工作起止年月 2016 年 4 月至 2017 年 4 月
论 文 提 交 日 期 2017 年 4 月
论 文 答 辩 日 期 2017 年 5 月
学 位 授 予 日 期
校址:甘肃省兰州市
原 创 性 声 明
本人郑重声明:本人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
取得的成果。学位论文中凡引用他人已经发表或未发表的成果、数据、观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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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
本声明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论文作者签名: 日 期:
“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的法律问题分析
中文摘要
备受关注的“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历时四年,终于在 2016 年的最后一
个工作日尘埃落定,迎来了再审判决。回顾案件始末,我们可以发现本案案情并
不复杂,且当事人对案件基本事实并无太大争议,可为何判决结果一波三折,个
中缘由值得深究。
由于“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是电视节目名称涉及商标侵权类案件的典型代
表,折射出的是当前我国电视行业中面临的普遍问题,本文拟以该案为背景,通
过对案件争议焦点的探讨,力求为司法实践中类似案件的判决提供切实可行的思
路和供以参考意见。全文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第一个部分梳理基本案情,归纳出该案的三个争议焦点:一是“非诚勿扰”
名称的使用是否属于商标性使用;二是“非诚勿扰”标识是否与金阿欢的商标相
同或近似;三是《非诚勿扰》与金阿欢的服务是否属于相同或类似服务。
第二个部分展开对上述三个争议焦点的探讨,分析得出各个焦点的相关结
论。首先,分析商标性使用的相关概念,具体到电视节目名称的商标性使用标准
的认定,再到本案的“非诚勿扰”名称使用行为的分析;其次,分析了认定相同
或者近似商标的相关法律问题,具体到电视节目标识与在先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
似的认定,再到本案的“非诚勿扰”标识的具体分析;最后,分析相同或者类似
服务的认定标准,具体到电视节目服务类别的认定,再到《非诚勿扰》节目服务
类别的具体分析。
第三个部分是“非诚勿扰”案件的引发的思考及相关法律建议。结合案例及
相关论述,提出我国在电视节目商标侵权案件认定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比台湾,
美国等国家及地区的立法情况,提出完善我国商标侵权认定的立法建议。
关键词:商标侵权,商标性使用,商标相同或近似,服务相同或类似
I
Legal Analysis on the Case of “ You Are the One”
Trademark Infringement
Abstract
" You Are t